国金嘉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嘉泽REIT”,扩位简称为“国金嘉泽新能源REIT”,基金代码为“508038”)于2026年9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2467号文注册。 本基金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 “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 本基金原定募集期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由于公众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26年10月27日,本基金募集期内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已超过公众发售总量,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认购及缴款截止日提前至2026年10月27日,自2026年10月28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认购申请。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缴款截止日为2026年10月29日,网下投资者基金份额认购及缴款期为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和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0万份,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根据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及缴款情况,经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确认,本次发售不启用回拨机制。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9,458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64.86%。 经核查确认,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为19,458万份,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相同。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7,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1.14%。 截至2026年10月29日,《国金嘉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66,600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042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28.86%。 截至2026年10月27日,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4,190.02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公众发售初始发售总量。 二、 配售结果 (一)战略投资者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比例为100%。 (二)网下投资者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11.26126126%。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三)公众投资者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为21.44705968%。 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由于计算过程的精度处理、取整分配份额等原因,投资者认购的实际确认比例与上述配售比例可能会有差异,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获配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咨询相关事宜。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一旦被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5、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 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