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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55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其中董事郑波、张尼、张帅、张亚滨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补齐数字逻辑优化设计EDA工具短板,提升公司现有数字全流程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并打造下一代AI/3DIC数字设计逻辑和性能优化解决方案,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2亿元收购参股公司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超过5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5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奇捷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补齐数字逻辑优化设计EDA工具短板,提升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现有数字全流程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并打造下一代AI/3DIC数字设计逻辑和性能优化解决方案,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2亿元收购参股公司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捷科技”或“目标公司”)不超过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拟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奇捷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介绍
  魏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10101************,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任职情况: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次交易对手方魏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KT8L1X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2102D
  法定代表人:魏星
  注册资本:234.315966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奇捷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营业务情况:奇捷科技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逻辑优化EDA工具的研发与销售,可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电路逻辑优化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已被国内外近百家的数字芯片设计企业采用。目标公司集结了国内外学术与产业精英,目前在深圳、上海、北京、香港均有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卓著,获评“ISO900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种子独角兽”等资质认证。
  3、奇捷科技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奇捷科技的股权结构(初步测算结果,最终以交易方案推进完成后的股东名册为准):
  ■
  4、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5、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结合目标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公司受让的奇捷科技不超过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不超过2.2亿元。本次交易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其他事项说明:转让方保证,转让方拟转让的目标股权不会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或类似权利,且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
  四、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1、主要签署方
  转让方:魏星
  受让方: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
  在满足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的前提下,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并且受让方同意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合计50.37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80,394.04元,合称“目标股权”)。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目标股权的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21,883.4200万元(简称“转让对价”)。
  3、转让对价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转让对价分期支付,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约定的各期转让对价支付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或被书面豁免后的适当期限内,受让方将各期对应转让对价分别支付至指定收款账户。
  4、交割
  各方同意,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取得相应股权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成为相应目标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并基于相应目标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5、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该方为“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约定或义务,从而致使其他方(“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直接损失赔偿守约方。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数字逻辑优化设计工具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设计迭代的时间和资源消耗,是芯片成功流片和商业化的重要保障。随着华为韬定律的正式产业化推广及芯片制程的发展、设计的复杂化、流片成本的持续增长,逻辑优化工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芯片设计中日益凸显。奇捷科技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逻辑优化EDA工具的研发,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经验,在售EDA工具受到大量芯片设计公司的好评,至今已有近百家商业客户。
  公司投资奇捷科技,一是助力华大九天提升数字电路设计EDA全流程工具的竞争力。本次投资不但可以补齐华大九天数字逻辑优化设计工具短板,而且整合奇捷科技产品后,有助于打造下一代AI/3DIC数字设计逻辑和性能优化解决方案,提升华大九天数字EDA工具的技术水平,形成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二是储备数字领域领先技术及领军人才。奇捷科技成员曾多次获得EDA国际算法竞赛世界冠军,奇捷科技部分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部分应用场景下性能国际领先。本次投资不仅引入了成建制的研发团队,更是为华大九天数字领域储备了创新技术和领军人才;三是增加营收增长的新动能。奇捷科技在数字电路逻辑优化的储备技术及创新设计,有助于华大九天面向韬场景打造EDA创新解决方案,支撑逻辑折叠芯片产业化发展,扩大应用市场空间。
  本次投资奇捷科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目标公司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未来经营可能面临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和监管政策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不确定性。若未来受上述因素影响,对目标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存在投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如果未来由于市场竞争格局恶化或目标公司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3、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业务模式、产品线、管理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可能会给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整合协同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多种合理、有效的方式加强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融合,促进公司与目标公司共同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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