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金史平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王琨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董事金史平先生、董事杨家骅先生、董事曹晖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独立董事王震宇先生和独立董事顾国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高冬冬先生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伟佳、杨子扬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