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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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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hongde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100-88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泓德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至80%,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整至15%,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泓德裕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调整至80%,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调整至15%,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泓德泓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80%,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15%,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泓德泓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增加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增加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A股股票投资情况,增加中证全指指数为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中证全指指数由剔除ST、*ST股票,以及上市时间不足3个月等股票后的剩余股票构成样本股,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增加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为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组成,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增加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75%,增加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20%,将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泓德泓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85%,将表征债券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调整至10%。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泓德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删除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A股股票投资情况,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由剔除ST、*ST股票,以及上市时间不足3个月等股票后的剩余股票构成样本股,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调整至75%,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调整至20%,将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调整至0%,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泓德慧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删除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A股股票投资情况,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由剔除ST、*ST股票,以及上市时间不足3个月等股票后的剩余股票构成样本股,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调整至75%,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调整至20%,将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调整至0%,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泓德丰润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A股股票投资情况,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国内权益市场的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组成,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5%,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组成,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整至75%,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0%,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泓德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组成,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整至75%,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0%,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泓德臻远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增加表征港股通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 、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港股通股票投资情况,增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为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港股通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增加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10%,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整至10%,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泓德丰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港股通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A股股票投资情况,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国内权益市场的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港股通股票投资情况,增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为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港股通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组成,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整至65%,增加表征港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10%,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整至20%,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泓德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调整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增加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表征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整至50%,将表征A股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45%,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表征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设置权重为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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