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科技”或“标的公司”)股权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凯特科技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1%。 2、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4、目前,公司因2023年半年报相关事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6、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无法在2026年度内完成,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 8、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6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其他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资产质量,进一步发展公司软件与信息化主营业务,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凯特科技的控制权。 2026年10月30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标的公司7名股东签署意向书,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凯特科技不低于51%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个别董事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初步测算,标的公司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对应指标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具体的收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方式、收购价格、支付方式等)尚需在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在与标的公司股东进行磋商后方能最终确定。最终股权收购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签署的协议中予以确认。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二、意向书签署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本次意向书签署的对手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二)潘鸣华 潘鸣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02197510******,住所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三)福建永益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四)福建益佰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福州市鼓楼区瑞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六)福州市鼓楼区瑞术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七)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凯特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凯特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 (三)凯特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暂未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审计) ■ (四)凯特科技的主营业务 凯特科技为国有实际控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数字安全领域相关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业务等。凯特科技致力于打造数智安全生态,以商用密码安全技术为基础,业务涵盖电子认证服务、数字平台构建、商用密码产品研发、密码应用咨询服务、网络安全服务、集成服务等,客户包括政府、教育、医疗、能源、企业等行业和领域。 四、《股权转让意向书》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二:潘鸣华 乙方三:福建永益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四:福建益佰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五:福州市鼓楼区瑞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六:福州市鼓楼区瑞术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七: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1.甲方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乙方合计所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51%股权(标的股权范围含: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乙方七全部股权及乙方一部分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2.交易各方正在积极研究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具体的收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方式、收购股权比例、收购价格及其支付方式等)尚需在甲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并在甲方、乙方及标的公司其余股东进行磋商,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最终确定。 3.甲方、乙方同意,最终股权收购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中予以确认。 4.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将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乙方应当并促使标的公司积极配合,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在本意向书签订后,各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尽最大善意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协商,以期尽早完成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凯特科技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预计能够有效提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规模,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具体方案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次交易各方最终能否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因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次调查不涉及当年度及其他年度,目前尚未出具调查结果,该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无法在2026年度内完成,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 6.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6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其他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