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5亿元至7亿元,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2026年8月26日增持公司股份108,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除该增持事项外,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陈杰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