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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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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7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核心竞争力及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金额:拟回购金额下限为1亿元,上限为2亿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2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6年10月30日,股票收盘价格4.79元,已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4.90元。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第二条第四款所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可以进行股份回购的情形。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32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超过8.32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因未约定回购最低价格,无法确定回购股份上限。若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本方案项下的最低限额1201.9231万股,且后续回购股份全部转让,则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转让,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3.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95亿元,货币资金为74.48亿元。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1.15%、1.63%、2.69%。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管理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本次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五)如遇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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