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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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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owin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098
  网址:www.gowinam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国融融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7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提高到4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降低到55%,更符合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1)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A股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的指数由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调整为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该指数选取涉及食品饮料、服装、文教体育、医药生物、金融保险、文化传播以及家庭用品等消费服务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消费服务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0%;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20%,更符合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8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1)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A股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该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提高到80%;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降低到20%,更符合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国融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该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国融融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1)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A股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该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5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到45%,更符合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6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4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1)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A股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该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提高到4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降低到55%,更符合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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