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有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3,356,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4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46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服务收费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1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不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与立信签订相关聘任合同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4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2月4日(星期五)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至12月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yms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1日发布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2月4日9:00-10: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2月4日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盛宇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筱溪女士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曾长进先生 独立董事:徐尧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2月4日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至12月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yms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3325470 邮箱:ir@hyms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