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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11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小雯女士、董事徐一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杨小雯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职务。因工作变动,徐一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杨小雯女士和徐一心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杨小雯女士和徐一心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杨小雯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原定至2026年11月4日满6年,徐一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原定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时止。独立董事杨小雯女士辞职当日,公司已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召开董事会会议,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杨小雯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不会导致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小雯女士、徐一心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杨小雯女士的辞职自股东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时生效,徐一心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小雯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徐一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11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6年10月23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建军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26年10月30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建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调整前: 召集人:刘健 成员:武常岐、邵亚楼、严金国 调整后: 召集人:刘健 成员:黄建军、武常岐、邵亚楼、严金国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 召集人:陈汉文 成员:朱志龙、杨小雯、赵磊、严金国 调整后: 召集人:陈汉文 成员:朱志龙、赵磊、严金国、樊功生 3.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调整前: 召集人:张英 成员:杨小雯、赵磊、邵亚楼 调整后: 召集人:张英 成员:黄建军、赵磊、邵亚楼、樊功生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优化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117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0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方荣义董事。 因工作安排原因,董事长刘健先生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方荣义董事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81位,代表股份数16,352,543,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05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80位,代表股份数15,960,403,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398%;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位,代表股份数392,139,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1%。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677位,代表股份数3,130,679,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位,代表股份数13,010,154,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7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671位,代表股份数3,342,389,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82%。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位,出席6位,刘健董事长、朱志龙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和赵磊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二)累积投票议案 ■ 1.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A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二)累积投票议案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建胜、赵洁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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