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9日 (星期四) 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2日 (星期四) 至11月18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pt-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4:00-15: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9日 (星期四)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游利 副总经理:XU ZIMING 董事会秘书:XIE MEI 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杨丽华 独立董事:于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8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pt-sem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褚女士 电话:0523-85110266 邮箱:IR@spt-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72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先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8日 ●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3号)同意注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8月6日至2032年8月5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6〕274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先锋转债”,债券代码“118076”。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先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现将“先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8日16:00时 (三)召开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11号金悦国际酒店三楼君澜厅 (四)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及召集人授权代表; 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请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联系邮箱为IR@spt-semi.com)形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公司通信地址。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每一张未偿还的“先锋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spt-semi.com 联系电话:0523-85110266 联系人:褚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先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表决票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先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 所持“先锋转债”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会议日期:2026年11月18日 ■ 备注: 1、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2、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发行的“先锋转债”已触发《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8月6日至2032年8月5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6〕274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先锋转债”,债券代码“11807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先锋转债”的转股期限自2027年2月1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8月5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86.40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上述约定,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73.4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先锋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先锋转债”的转股价格(86.40元/股),则本次“先锋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先锋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73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自愿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利及股东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51,169,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8%,该部分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至2027年12月12日。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上述股东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8年6月12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利及股东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所持有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95,000股,并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利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及锁定期延长的承诺。 (3)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公司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5)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6)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因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本人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或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8)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2、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东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公司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5)本企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相关股东本次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游利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2,42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2%;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8,744,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6%。根据上述承诺,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份将于2027年12月12日解除限售。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利及股东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所持有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利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本人承诺就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2,42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2%)的锁定期,在原定2027年12月12日届满后,自愿延长六个月至2028年6月12日。 上述延长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各项承诺,并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的,出售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股东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本企业承诺就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8,744,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6%)的锁定期,在原定2027年12月12日届满后,自愿延长六个月至2028年6月12日。 上述延长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各项承诺,并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的,出售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四、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71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11号金悦国际酒店三楼君澜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8日 至2026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中,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先锋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5110266 联系人:褚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