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24,355,7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该交易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方能生效,最终能否获批及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9月,公司取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获准作为复方鲜竹沥液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委托生产。2026年10月,公司委托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鲜竹沥液已完成受托生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产品已完成复产。 复方鲜竹沥液主要用于清热化痰、止咳,临床应用较为广泛,是公司重点培育的OTC品种之一。该产品复产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布局,推动市场化进程,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销售推广渠道及产品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冷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党国峻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冷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党国峻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冷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党国峻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6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严格遵循既定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应收款项的质量、可回收性及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审慎评估。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公司将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计提和组合计提两类,并分别计提坏账准备。经测算,2026年1-9月,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722.15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2.1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02万元,合计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28.17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变更主要办公地址,现将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前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市心北路博亚时代中心1803-1804 变更后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邮政编码:311300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投资者联系传真:0571-63715400 公司网站: http://www.hztmyy.com/ 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tiaomuyaoye@126.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