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及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基本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后续将一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c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csfunds.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事宜。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一、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8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投资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盘股票,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基准的稳健收益。本基金将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重点投资于萌芽期和成长期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以及未来成长空间广阔的中小型上市公司,同时考虑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的波动风险。 综合匹配产品投资定位、持仓风格,同时结合指数市场认可度、数据表征能力、市值覆盖区间、行业及个股分布结构等维度评估,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指数从中证500指数调整为中证1000指数。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500指数为剔除沪深300大盘龙头后,选取沪深市场500只股票,代表沪深市场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1000指数选取中证800指数样本以外的规模偏小且流动性好的1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历史回测数据,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业偏离度有所下降,基准代表性进一步增强。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实际投资风格更为匹配,可更准确地反映基金产品定位与投资特征。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景气轮换中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综合运用长盛行业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采用自下而上方式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前述优势行业中股票优先入选。 综合匹配产品投资定位、持仓风格,同时结合指数市场认可度、数据表征能力、市值覆盖区间、行业及个股分布结构等维度评估,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根据历史回测数据,调整后的股票基准成分券覆盖率提升、相关系数提升。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实际投资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优化的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前瞻性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满足投资者实现资本增值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股票投资深耕新股价值挖掘,结合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与市场行情开展行业配置,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精选优质个股,并根据市场与政策变化动态调仓、优化组合,严控风险,力争稳健增收。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500指数。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500指数选取沪深市场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后,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股票作为指数样本。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历史回测数据,调整后的股票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提升,行业偏离度下降,代表性更强。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实际投资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8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15%,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收益率*8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养老健康产业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先筛选沪深养老健康产业个股,剔除不合规标的形成初选池并动态更新;再通过定性评估企业经营、财务基本面,结合 PEG、P/E 等估值指标,筛选竞争优势突出、估值合理的标的构建优选库;基金经理按投研流程权衡风险收益,动态调整股票组合。 综合匹配产品投资定位、持仓风格,同时结合指数市场认可度、数据表征能力、市值覆盖区间、行业及个股分布结构等维度评估,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养老产业指数。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养老产业指数选取80只涉及健康管理、休闲旅游、人寿保险等养老产业相关业务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养老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历史回测数据,调整后的股票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略提升,行业偏离度略下降,代表性更强。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实际投资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长盛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方法,研判高景气行业,精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因此将投资于港股的部分由恒生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两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A股部分基准保持为中证800指数,权重由70%提高至75%,港股通标的部分权重保持10%不变。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10%,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5%不变。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长盛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本基金通过行业配置策略、个股精选策略,筛选出对于中国经济具有支撑作用的,对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优质成长公司。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因此将投资于港股的部分由恒生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两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部分基准保持为中证800指数,权重由50%提高至80%,港股通标的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30%调低至1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互联网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把握中国互联网行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综合匹配产品投资定位、持仓风格,同时结合指数市场认可度、数据表征能力、市值覆盖区间、行业及个股分布结构等维度评估,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互联网指数。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互联网指数选取业务涉及互联网硬件设备、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行业智能应用软件、互联网运营、互联网内容服务等领域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历史回测数据,调整后的股票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略提升,代表性更强。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实际投资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8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长盛匠心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质量选股策略,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的长期发展空间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因此将投资于港股的部分由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近两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A股部分基准要素保持为中证800指数,权重由70%提高至75%,港股通标的部分权重保持10%不变。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8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仓位等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长盛盛逸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5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利率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债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管理。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指数由中债综合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5年)指数。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5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2)及以上,成分券待偿期在1-5年(含1年),能够反映境内中等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市场价格走势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本基金的可转债投资主要通过个券筛选、条款挖掘、股债套利等策略获取收益。普通债券投资主要采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收益率曲线调整等多项积极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保持可转债部分的基准要素不变,将其他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比例以及过往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提升到95%,其中,可转债部分基准要素权重由60%提升到85%,其他债券部分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0%;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基准要素权重;删除股票类资产基准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长盛元赢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本基金在追求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达成投资目标。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综合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2)及以上,成分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能够反映境内中等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市场价格走势情况。中债-中高等级信用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2%+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3%+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在债券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积极主动债券管理策略,配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及资金面,预判利率与收益率曲线走势,灵活调整组合久期与期限结构。同时开展债券类属配置、信用风险分析及市场相对价值挖掘,依据收益率曲线偏离度、信用资质、流动性等指标筛选低估个券,积极把握债券市场机会,增厚组合超额收益。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 1-5 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纯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境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到85%,其中纯债类资产72%,可转债类资产13%;股票类资产基准要素及权重不变;新增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五、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73%+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2%+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本基金秉持 Smart CI 复利投资理念,兼顾风险与收益、相对与绝对收益,采用多元债券组合管理策略。通过利率、类属配置、信用、相对价值、债券选择等核心策略,辅以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券商短期公司债专项投资策略,多维研判市场,挖掘低估标的、力争获取超额稳定收益。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纯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境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到85%,其中纯债类资产73%,可转债类资产12%;股票类资产基准要素及权重不变;新增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六、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优化资产配置、灵活运用多元投资策略,前瞻性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满足投资者实现资本增值的投资需求。本基金新股投资依托专业研究与估值体系,深度挖掘新股投资价值,结合市场环境、中签率等多重因素严格管控投资风险;权益投资优选中长期发展前景向好的行业进行布局,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甄选优质个股,并紧跟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动态调仓、优化投资组合,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增厚组合投资收益,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继续选用沪深300指数,保持不变。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是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的指数之一,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三年股票资产平均仓位情况,为使业绩比较基准更贴合基金实际运作特征、客观反映常态化资产配置结构,结合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约束,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权重进行优化调整:将股票资产对应基准权重由50%下调至45%,债券资产对应基准权重维持50%不变,新增现金类资产基准权重5%,调整后各资产基准权重与基金历史实际仓位、日常投资运作情况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七、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内容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摩根斯坦利世界大盘股指数(MSCI World Large Cap Index)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纳斯达克100指数(NASDAQ 100 Index)收益率*55%+ MSCI发达市场指数 (MSCI World Index)收益率*35%+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5%+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同时按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把握全球经济趋势,精选景气投资行业,并在此基础上投资于其中的优势公司,实现充分分享全球经济增长收益的目标;同时在投资国家或地区配置上,有效实现全球分散化投资,力争充分分散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兼顾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纳斯达克100指数(NASDAQ 100 Index)、MSCI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替换原摩根斯坦利世界大盘股指数(MSCI World Large Cap Index)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纳斯达克100指数覆盖纳斯达克市场100家规模领先的非金融上市公司,能够较好表征美股科技龙头企业整体市场表现,适配本基金美国市场权益投资部分的业绩对标需求。 为避免与纳斯达克 100 指数(NASDAQ 100 Index)的过度重合,保障与同业同类 QDII 产品之间的业绩可比性,本基金将原基准中摩根斯坦利世界大盘股指数,即MSCI发达市场大盘指数(MSCI World Large Cap Index)调整为MSCI 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覆盖全球发达市场,该指数选取23个发达市场的大中型股票,在每个国家覆盖约85%自由流通调整市值,不含新兴市场,可对标本基金全球市场权益投资部分。 同时,新增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作为债券类和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两年股票资产平均仓位情况,为使业绩比较基准更贴合基金实际运作特征、客观反映常态化资产配置结构,结合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约束,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权重进行优化调整:将股票资产对应基准权重由100%降低至90%,新增债券资产基准权重5%,新增现金类资产基准权重5%,调整后各资产基准权重与基金历史实际仓位、日常投资运作情况基本匹配。 本次调整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不会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