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8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2月1日(星期二)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4日(星期二)至11月30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uluwa@huluwayaoy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2月1日 (星期二) 10:00-11: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2月1日(星期二)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景萍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于汇女士 独立董事:刘秋云女士、王世贤先生、王文学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2月1日 (星期二)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4日(星期二)至11月3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uluwa@huluwayaoy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898- 68634767 邮箱:huluwa@huluwayao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85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影响已经消除,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七)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影响已经消除,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在内控常态化管理基础上,本月重点开展存货专项内部审计。核查工作聚焦存货出入库管理、仓储保管、库龄管理及跌价测试等情况。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存货管理,不断巩固内控整改成效。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