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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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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四价流感疫苗,本年度,世界卫生组织(WHO)及中国国家流感中心公布“推荐2026-2027年北半球流感疫苗组分”,将B/Yamagata系病毒从推荐组分中剔除,受WHO调整流感疫苗推荐组分影响,本流感季三价流感疫苗将成为市场主推产品。基于上述调整,公司本流感季不再销售四价流感疫苗,仅销售三价流感疫苗。公司三价流感疫苗于2026年9月底获批,产品尚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可供销售三价流感疫苗。本流感季可供销售的时间受限,错过规模化销售时间窗口,对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可能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能实现扭亏。若本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将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新型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为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60,000.00万元及本次以募集资金追加投入新项目的金额1,000万元,总金额61,000.00万元。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变更后项目预计2028年12月可达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仍为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生产车间建设,投向公司主营业务。
  2、本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四价流感疫苗,本年度,世界卫生组织(WHO)及中国国家流感中心公布“推荐2026-2027年北半球流感疫苗组分”,将B/Yamagata系病毒从推荐组分中剔除,受WHO调整流感疫苗推荐组分影响,本流感季三价流感疫苗将成为市场主推产品。基于上述调整,公司本流感季不再销售四价流感疫苗,仅销售三价流感疫苗。公司三价流感疫苗于2026年9月底获批,产品尚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可供销售三价流感疫苗。本流感季可供销售的时间受限,错过规模化销售时间窗口,对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可能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能实现扭亏。若本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将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拟将原募投项目“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新型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并以募集资金追加投资1,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60,000.00万元及本次以募集资金追加投入新项目的金额1,000万元,总金额61,0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实施周期为预计2028年12月可达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仍为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生产车间建设,投向公司主营业务。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变更尚需履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注册、备案程序,存在审批及实施进度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7号)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迪克”)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18元,募集资金总额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76,1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处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包含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60,000.00万元及本次以募集资金追加投入新项目的金额1,000万元,总金额61,000.00万元;
  2、“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新型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同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追加投入新项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新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实施内容包括建成符合GMP要求的四价流感裂解疫苗生产车间、分包装车间、废胚无害化处理车间,以及配电站、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计划新建的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完成后将具备年产2,250万人份成人型疫苗和750万人份儿童型疫苗的生产能力,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7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间已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已全部到位,该项目资金投入已基本完结。
  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4,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000.00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原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募投项目剩余金额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实际结余为准,募投项目剩余金额均存放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投项目系基于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产品市场、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综合考虑下做出的决策。由于流感疫苗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产品注册及经营实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四价流感疫苗。本年度,世界卫生组织(WHO)及中国国家流感中心公布“推荐2026-2027年北半球流感疫苗组分”,将B/Yamagata系病毒从推荐组分中剔除。受WHO调整流感疫苗推荐组分影响,三价流感疫苗将成为市场主推产品,公司顺应市场,主要销售三价流感疫苗。
  2、公司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已于2026年9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及中国国家流感中心发布的“2026-2027年北半球流感疫苗推荐组分”,B/Yamagata系病毒已不再纳入推荐组分,三价流感疫苗相应成为市场主推产品。基于上述行业政策变化,未来优先以新车间保障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规模化生产,更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
  3、三价流感疫苗、四价流感疫苗工艺与车间高度共线。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同属鸡胚基质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生产工艺、车间布局、质量控制及GMP体系高度共线,主要差异为流感毒株的型别数量。新车间本质为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产能平台,产品对象调整后,车间建设内容、设备配置、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均无需重大调整,不影响项目整体可行性。
  4、本次变更有利于加快新车间投产见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项目仍围绕公司流感疫苗主营业务。
  三、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项目总体情况
  变更后新项目为“新建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建成符合GMP要求的三价流感裂解疫苗生产车间、分包装车间、废胚无害化处理车间,以及配电站、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预计2028年12月可达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仍为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生产车间建设,投向公司主营业务。
  (二)新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84,5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61,0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收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产品由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调整为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后,车间建设内容、主要设备及公用工程配置基本不变。以募集资金追加投入金额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三价流感疫苗原液、制剂、工艺验证、注册现场核查生产批次的原材料、周转材料采购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追加投入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为估测金额,最终投资构成及概算以项目实际实施为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391.80万元,本次追加募集资金投入为1,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三价流感疫苗将成为市场主推产品
  2026年2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及中国国家流感中心公布“推荐2026-2027年北半球流感疫苗组分”,将B/Yamagata系病毒从推荐组分中剔除,受WHO调整流感疫苗推荐组分影响,三价流感疫苗将成为市场主推产品。为适应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公司优先保障三价产品的规模化生产符合公司利益,且具有现实紧迫性和必要性。
  2、公司取得三价流感疫苗注册证书且变更具备可行性
  2026年9月,公司三价流感疫苗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证书》,公司具备了三价流感疫苗的生产许可。同时,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生产和质量控制基础,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与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同属鸡胚基质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工艺路线、车间布局及GMP体系高度共线,现有在建车间无需重大改造即可适配三价产品生产,项目技术成熟、实施基础扎实。
  综上,新车间优先保障三价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有利于加快在建产能投产达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巩固公司在流感疫苗领域的市场地位;项目仍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新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流感病毒毒株每年都可能出现变异,故每年均需接种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效期一年,流感疫苗因此具有持续、稳定的接种需求。
  目前国内流感疫苗接种率还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广阔。目前我国流感疫苗总体接种率约3%,远低于欧美接近50%的接种率。同时WHO强调的老人小孩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率达到75%目标,目前国内重点人群覆盖率还不足5%,但欧美、东亚各其他地区重点人群均超过了60%。中国18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医护人员这三类重点人群基数是5.17亿人,整体接种率低,随着政策积极推动、老百姓接种意识提升,接种率将不断提升,流感疫苗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国家政策持续加码,推动流感疫苗接种扩容。国家高度重视流感疫苗接种,政策推动效果逐步显现:自2018年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持续组织制定并更新发布《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对当年流感疫苗的组分、种类、优先接种人群和接种程序等作出指导;2019年,国家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倡导重点人群每年接种流感疫苗;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要求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做好流感疫苗供应保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2026年5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首次明确,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2026年7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推行疫苗处方政策。在上述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流感疫苗可及性和接种意愿将不断提升,未来市场增长可期。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审批备案进度风险
  新车间生产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尚需完成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现场检查及GMP符合性检查、注册申报等程序,办理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并行推进工艺验证与注册检验、及时准备注册申报资料,力争缩短项目投产周期。
  2、市场竞争及销售不及预期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已正式获批上市的三价流感疫苗产品合计20余款,且后续有同类产品陆续获批,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产品在上市时间、批签发进度、市场推广力度、终端覆盖能力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竞争优势,可能面临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依托产品质量与成本优势加大市场推广、拓展招采准入渠道,并根据市场需求动态优化产能利用和产品结构,降低市场竞争及销售不及预期带来的影响。
  五、新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与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同属鸡胚基质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工艺路线、车间布局及GMP体系高度共线,现有在建车间无需改造即可适配三价产品生产,项目技术成熟、实施基础扎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间已完成土建施工,车间设备已全部到位,由于生产产品由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变更为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需要重新进行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现场检查及GMP符合性检查、注册申报等程序。受上述因素影响,经过科学论证,新项目预计于2028年12月可达预计可使用状态。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现有产品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现有产品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邮 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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