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庆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翔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翔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6-049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舞弊行为和重大遗漏。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6-046”)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6-047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破产重整的概况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清算退出的议案》。为整合资源,优化管理,降低成本,公司对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义乐公司”)及其子公司惠州市福益乐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福益乐公司”)进行清算退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清算退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二、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惠州福益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惠州福益乐公司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后,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或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控股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惠州福益乐公司的借款中预计破产重整不再清偿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预计增加当期资本公积1.28亿元(预估数,未经审计)。本次破产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破产重整执行结果及相关审计数据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6-048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11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sys@gsysgf.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0:00-11: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因工作安排,上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11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sys@gsysgf.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7073456 邮箱:gsys@gsys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6-046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审计及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404.83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90,300.13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25,139.47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0家,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33.07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件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较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会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5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审计及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