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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王小青,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彭家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智华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将本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指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租”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指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欧洲”指招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招银投资”指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基金”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诺资管”指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是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这些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A股) 2主要财务数据 2.1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计算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扣除优先股和永续债。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 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3股东信息 3.1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82,672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A股股东总数557,262户,H股股东总数25,410户。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份的机构,其所持股份为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沪股通股份。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上述A股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或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4)就本公司所知,2026年1-9月,上述A股股东没有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上述A股股东期初和期末转融通出借且尚未归还的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均为0股。 3.2优先股赎回情况 经本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两位董事批准,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无异议,本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赎回全部境内优先股。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发布的日期为2026年3月13日、3月20日、3月31日、4月9日和4月16日的相关公告。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本集团始终坚持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理念,以“打造价值银行”为战略目标,各项业务稳健开展,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效益趋势向好,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026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48.52亿元,同比增长5.34%;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64.76亿元,同比增长2.38%;实现净利息收入1,693.79亿元,同比增长5.83%;实现非利息净收入954.73亿元,同比增长4.48%;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16%和13.49%,同比分别下降0.06和0.47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37,604.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8%;贷款和垫款总额74,529.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负债总额123,699.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2%;客户存款总额102,589.11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4.30%。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700.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62亿元;不良贷款率0.94%,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389.39%,较上年末下降2.40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66%,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2026年1-9月,本集团信用成本(年化)0.72%,较上年同期上升0.05个百分点。 4.2利润表分析 净利息收入 2026年1-9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息收入1,693.79亿元,同比增长5.8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3.95%。 2026年1-9月,本集团净利差1.76%,净利息收益率1.82%,同比分别下降1和5个基点;2026年7-9月,本集团净利差1.75%,净利息收益率1.82%,均环比二季度持平。受上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对贷款重定价的影响,叠加有效需求尤其是零售贷款需求不足、资产定价承压、存量债券投资收益率尚未筑底等因素,生息资产收益率同比有所下降,是拉低净利息收益率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本集团坚持优化资产结构、推动负债高质量发展,贷款和垫款(不含票据贴现)占比和活期存款占比呈企稳态势,年内资产收益率降幅逐步收窄、负债成本率稳步下降,三季度净利息收益率环比持平。 ■ ■ 非利息净收入 2026年1-9月,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954.73亿元,同比增长4.48%,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6.05%。非利息净收入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86.14亿元,同比增长4.29%;其他净收入368.59亿元,同比增长4.78%,主要是债券投资及非货币基金投资估值损益增长。 2026年1-9月,本集团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的重点项目的分析如下。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35.04亿元,同比增长13.71%。其中,代销理财收入76.29亿元,同比增长8.77%,主要由于代销规模增长及产品结构优化;代理基金收入54.85亿元,同比增长31.63%,主要是受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及销量同比提升影响;代理保险收入49.53亿元,同比下降7.00%,主要是受业务节奏及结构变化影响;代理信托计划收入33.32亿元,同比增长32.27%,主要由于代销信托规模增长;代理证券交易收入16.89亿元,同比增长22.57%,主要是受香港资本市场客户证券交易需求提升影响。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9.98亿元,同比增长0.11%。托管业务佣金收入47.20亿元,同比增长19.89%,主要由于托管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银行卡手续费收入94.38亿元,同比下降10.34%,主要是信用卡线下交易手续费下降。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119.90亿元,同比增长7.91%,主要是电子支付交易量增长拉动。信贷承诺及贷款业务佣金收入29.77亿元,同比下降5.34%。 业务及管理费 2026年1-9月,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774.20亿元,同比增长3.17%。其中,员工费用505.62亿元,同比增长2.02%;业务费用268.58亿元,同比增长5.39%。2026年1-9月,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9.23%,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本集团持续深化成本精细化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投入,优化费用结构,提升成本效率。 信用减值损失 2026年1-9月,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417.75亿元,同比增长25.26%。其中,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397.10亿元,同比增加46.05亿元,主要是受到对公贷款规模上升及零售贷款资产质量变动影响;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0.65亿元,同比增加38.19亿元,主要是同业资产及表外业务结构与规模变动所致。 4.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37,604.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等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74,529.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4.16%,较上年末下降1.37个百分点。其中,本集团零售贷款36,726.7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75.14亿元,降幅1.28%,主要是居民消费及购房需求仍处于复苏期,本集团坚持稳健审慎的原则,持续加强对零售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零售贷款保持平稳运行;本集团公司贷款35,561.7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404.24亿元,增幅10.59%,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对公资产组织能力,有效把握客户融资需求,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余额44,774.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9%,主要是结合利率走势与资产负债配置需要,持续优化大类资产组合配置,合理安排金融投资规模。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123,699.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2%,主要是客户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102,589.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0%,占本集团负债总额的82.93%。其中,公司客户存款余额55,831.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5%;零售客户存款余额46,757.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0%。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中,活期存款占比48.76%,定期存款占比51.24%。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活期存款中,公司客户存款占比54.51%,零售客户存款占比45.49%;定期存款中,公司客户存款占比54.34%,零售客户存款占比45.66%。2026年1-9月,本集团活期存款日均余额占客户存款日均余额的比例为49.75%,较上年全年上升0.35个百分点。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13,819.8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7%。其中,未分配利润7,689.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12%;其他综合收益221.0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2.37%,主要是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4.4房地产领域风险管控 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国家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因城施策的政策导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房地产市场分化特征,挖掘结构性业务机会,聚焦优质城市群,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系列政策、融资协调机制等相关要求,坚持“以项目为中心”,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的实有及或有信贷、自营债券投资、自营非标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3,784.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93%;本集团理财资金出资、委托贷款、合作机构主动管理的代销信托、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1,656.1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7.1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贷款余额3,170.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9.17亿元,增量主要投向一二线城市的优质物业,房地产业贷款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48%,较上年末上升0.38个百分点,其中8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区域结构保持良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3.89%,较上年末下降0.75个百分点。 下一阶段,本集团将继续紧跟国家房地产政策导向及市场形势变化,落实国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相关要求,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等领域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有效落实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等房地产系列政策要求,合理区分房企集团风险与单一项目风险,持续强化风险扎口管理和投贷后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封闭管理要求,切实做好项目风险防控。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推动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处置,保持房地产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4.5贷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管理原则,严格认定资产风险分类。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700.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62亿元,不良贷款率0.94%,与上年末持平;关注贷款余额1,186.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8.07亿元,关注贷款率1.59%,较上年末上升0.16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985.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8.88亿元,逾期贷款率1.32%,较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与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23,本公司不良贷款与逾期6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11。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积极运用多种途径处置不良资产,不良贷款率总体维持稳定。 本公司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 注: (1)代表某一类不良贷款占该类贷款总额的比例。 (2)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 本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资产质量情况 ■ ■ 注:主要包括商用房贷款、汽车贷款及其他个人贷款。 2026年1-9月,本公司在一、二线城市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额占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总额的91.20%。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期末余额占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期末余额的88.20%。同时,本公司一直坚持对存量抵押物押品价值进行常态化监测和重估,及时调整抵押资产价值。截至报告期末,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抵押率43.57%,较上年末上升2.98个百分点,抵押物保持充足稳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整体风险可控。 本公司不良贷款的生成及处置情况 2026年1-9月,本公司新生成不良贷款561.60亿元,同比增加81.57亿元;不良贷款生成率(年化)1.07%,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其中,公司贷款不良生成额46.47亿元,同比增加20.60亿元;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生成额168.02亿元,同比增加5.39亿元;信用卡贷款不良生成额347.11亿元,同比增加55.58亿元。 本公司继续积极处置不良资产,2026年1-9月共处置不良贷款534.50亿元,其中,不良资产证券化318.91亿元,常规核销132.25亿元,现金清收62.06亿元,抵债及其他处置方式共计21.28亿元。 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余额2,609.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70亿元;拨备覆盖率391.73%,较上年末下降7.8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69%,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2026年1-9月信用成本(年化)0.73%,同比上升0.08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展望与应对措施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但同时,经济运行依然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风险形势变化,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持续巩固堡垒式风险合规管理体系。聚焦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设重点,从行业、区域、客群、业务结构等维度完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动态调优资产结构;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政策要求,持续完善房地产业务风险管控;高度关注零售信贷及信用卡风险变化,加强对相关资产质量前瞻指标的监测管理,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与风险政策,压降潜在风险,提升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从严资产分类,充分计提拨备,积极运用多种途径处置存量不良资产。通过以上措施,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风险抵补充足。 4.6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根据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资本要求,以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1.25%、9.25%和8.25%且杠杆率应不低于4.375%。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公司一直满足各项资本和杠杆率监管要求。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39%,一级资本充足率16.89%,资本充足率18.65%,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23、0.38和0.41个百分点。 ■ 注: (1)“高级法”指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简称资本管理办法)中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及操作风险标准法,下同。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平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资本底线要求。 (2) 自2024年起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杠杆率(杠杆率=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本集团2026年半年末、2026年第一季度末和2025年年末的杠杆率分别为7.94%、7.84%和8.00%。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13%,一级资本充足率16.53%,资本充足率18.36%,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39、0.38和0.41个百分点。本公司高级法下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税前)21.78%,继续维持较高水平。 ■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08%,一级资本充足率14.18%,资本充足率15.28%,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16、0.28和0.28个百分点。 ■ 注:“权重法”指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使用权重法,市场风险使用标准法,操作风险使用标准法,下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64%,一级资本充足率13.62%,资本充足率14.73%,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26、0.25和0.26个百分点。 ■ 4.7其他重要业务指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客户数2.36亿户(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较上年末增长5.36%;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余额187,079.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254.12亿元,增幅9.52%。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5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650.2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9.63%,其中,私人银行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219,449户,较上年末增长10.10%。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子公司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商信诺资管和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总规模合计为5.1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51%。其中,招银理财理财产品余额2.9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50%;招商基金的资管业务规模1.6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48%;招商信诺资管的资管业务规模3,807.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58%;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1,763.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37%。 5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续) ■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 6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本集团2026年第三季度流动性覆盖率均值为180.30%,较上季度提升0.34个百分点,整体平稳。本集团2026年第三季度末流动性覆盖率时点值为201.23%,符合监管要求。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各明细项目的2026年第三季度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1)上表中各项数据为最近一个季度内92天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2)上表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由现金、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以及符合《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定义的债券构成。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存贷款和金融投资均未包含应计利息。) (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主要包括各子公司发行和管理各类资管产品所获取的收入。) (业务费用包括折旧、摊销、租赁和其他各类行政费用。) (招商基金和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均为含其子公司的数据。其中,招商基金期末数据已比照监管口径进行调整,并同口径调整期初数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10月3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内部审计章程(第六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招商银行内部审计章程(第六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员工行为管理规定(第三版)》《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合规手册(第二版)》和《招商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禁令(第二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二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三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外包管理办法(第三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招商银行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鉴于关秀妍女士因工作安排变动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董事会同意委任王承鏱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关秀妍女士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有关其不再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其他事项需提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董事会对关秀妍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关于更换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林芝市设立一级分行的议案》,同意设立林芝分行,最终以监管审批意见为准。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站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建集团)人民币1,11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占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其中纳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累计授信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因此上述1,11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10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0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0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人,实际参会董事1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1.给予中交建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10亿元,授信期限3年。 2.本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给予中交建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3.对中交建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8月27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交建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2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该笔授信额度已使用折人民币536.64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交建集团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向本公司派出股东监事李金明先生,因此中交建集团构成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建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央企,成立于2005年12月8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人民币约72.7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宋海良。其经营范围主要涵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 截至2025年末,中交建集团总资产人民币27,859.52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1,826.7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032.7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37.8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60.05亿元。 截至2026年6月末,中交建集团总资产人民币29,302.93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3,138.2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164.72亿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24.3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69.80亿元。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本公司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为其提供授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给予中交建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10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具有合规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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