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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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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窦红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9月,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270.31亿千瓦时、售电量254.80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07.00亿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自产商品煤产量669.46万吨、销量671.45万吨,营业收入40.15亿元。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57亿元,利润总额2.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9亿元。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所属电厂燃料成本上涨、发电量和上网电价同比下降,以及山西省“5?22”煤矿安全事故后煤矿安全监管升级,山西省对所有矿井逐矿安全核查等影响,公司所属煤矿煤炭产量下降所致。
  (一)主营业务情况
  1.电力业务
  一是发电保供能力持续释放。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紧抓迎峰度夏发电窗口,8月四台机组全负荷稳定运行,机组负荷率77.88%,发电利用小时数在江苏省同类型机组中位居前列,9月24日创下投产以来单日发电量7,747.2万千瓦时、机组负荷率99.02%的历史新高,为电力保供打下稳固根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三季度累计调峰启停30次,完成调峰发电量4.23亿千瓦时,发电保供圆满完成,同时#2燃气机组可靠性获评全国同容量级别第一。
  二是电力营销精准高效。公司精准研判电网供需与电价走势,创新市场交易策略,灵活运用省间交易、现货、能量块对冲等多元交易工具积极拓收增利。张家港沙洲电力构建三维交易体系,市场化交易累计增利超800万元,叠加月竞与现货价差增收近4,000万元。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积极参与华中互济、省间现货市场,其中:华中互济购电中标电量21,398.78万千瓦时、实现收益超1,200万元。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隆达”)通过开展现货差异化报价和省间交易获取收益,高峰抢发、低谷减发收益成效显著,同时市场研判与应变处置能力得到持续增强。
  三是能耗指标对标争先。公司深挖机组节能潜力,多项能耗指标区域、省内对标排名靠前。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二期供电煤耗分别位列江苏省同类型机组第一、第二;周口隆达供电煤耗在河南省同类型对标电厂中位列第一。
  四是数智化建设稳步推进。张家港沙洲电力于7月27日成功获“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标志着其在两化融合、数智化转型领域跻身江苏省第一方阵;裕中能源积极推进燃料系统智能采制化项目和厂内负荷侧用电智能优化调度系统建设,同步推进建设的储能调频项目于10月15日具备调试条件。
  2.煤炭业务
  一是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面对山西省煤炭行业监管标准升级要求,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事故追责、岗位安全考核、高风险作业管控等制度,落实责任穿透问责,高风险作业执行双跟班管控。建设入井人员精准管控系统,开展不放心人员排查,依托视频监控强化现场监管,抓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压实“主体、专业、监察”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履职监督考核,深挖隐患背后制度短板,推动全员知责明责。分层开展安全技能与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多措并举推动安全管理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是科学谋划生产接续。面对复杂地质条件和从严监管形势,公司系统谋划三年生产接续计划,落实“一矿一策”管理方案,优化生产组织模式,统筹采掘平衡,全力保障矿井生产秩序。
  三是强化煤质管控。立足地质条件实际,深挖煤质提升潜力,细化完善煤质考核细则,健全全链条煤质管控机制,明确管控标准与提升举措,常态化开展现场复核校验,将煤质责任压实到各层级、各作业环节,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所属煤矿精煤回收率实现较好提升。
  四是精准保供稳合作。受山西省“5?22”煤矿安全事故影响,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分析,调整“以产定销”模式,积极拓展外部煤炭资源弥补自有产能缺口,择优与煤质稳定、运力充足的客户合作,通过“自有产能+外部贸易”双向补给,兑现钢厂等重点客户供货计划,进一步夯实与核心客户战略合作,为公司稳健经营筑牢市场根基。
  (二)海则滩煤矿建设进展
  作为公司优质化工煤和动力煤重点项目,海则滩煤矿正处于基建向试生产过渡关键阶段,公司按照日督导、周例会、月考核闭环管理,统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标准化提升、技术革新等工作,确保了各项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26年第三季度末,在首采工作面已完成安装并进行联调联试具备出煤条件基础上,海则滩煤矿剩余矿建工程正常有序推进,洗选能力1,000万吨/年的配套选煤厂将在11月中旬正式运营;永久矿井水处理站已完成反渗透、蒸发结晶等系统建设,具备矿井水处理能力,满足了矿井生产建设需要。海则滩煤矿项目同步积极推进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三)其他重大事项
  1.回购股份有关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优化股本结构,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于2025年12月制定了3亿元至5亿元股份回购并用于注销计划,回购期限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2,554.69万元、回购股份数量1,625.19万股。
  2.设立公司有关事项
  2026年8月19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惠泰(广东)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完成设立。
  3.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窦红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窦红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窦红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5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393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170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5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企业丹阳中鑫
  华海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制公司丹阳中鑫华海热力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2026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长批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丹阳中鑫华海热力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丹阳中鑫华海热力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应担保为公司所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相关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2,473,637.51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217,504.46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621,606.34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354,438.5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2,466.61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07,62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84%、总资产的22.25%,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及抵(质)押总金额为1,839,11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9%、总资产的16.55%;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2,46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总资产的0.65%,前述担保及抵(质)押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丹阳中鑫华海热力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5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三季度担保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三季度担保具体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4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2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序号1-1、1-2项(循环提款)为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办理;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5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5,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序号2、3项(分期提款)为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办理;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6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16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序号4~28项为根据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办理。同时,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办理2026年第三季度各项担保事项。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1.序号17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陕西亿华,调入方为德泰储能装备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163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陕西亿华的担保余额为106,336.2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08,600万元,对调入方德泰储能装备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陕西亿华的担保余额为106,336.2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08,437万元,对调入方德泰储能装备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3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2.序号20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华熙矿业,调入方为兴庆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办理金额14,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华熙矿业的担保余额为315,004.2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72,160万元,对调入方兴庆煤业的担保余额为16,781.06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华熙矿业的担保余额为315,004.2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52,160万元,对调入方兴庆煤业的担保余额为30,781.06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
  3.序号21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华熙矿业,调入方为华强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华熙矿业的担保余额为315,004.2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52,160万元,对调入方华强煤业的担保余额为6,111.9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华熙矿业的担保余额为315,004.2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47,160万元,对调入方华强煤业的担保余额为21,111.9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4.序号23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矿业”),调入方为银宇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78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汇宏矿业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9,020万元,对调入方银宇煤业的担保余额为2,03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汇宏矿业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8,940万元,对调入方银宇煤业的担保余额为2,03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5.序号27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汇宏矿业,调入方为灵石华熙销售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汇宏矿业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8,940万元,对调入方灵石华熙销售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8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汇宏矿业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7,940万元,对调入方灵石华熙销售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8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6.序号28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调入方为森达源洗煤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实际办理金额1,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康伟集团的担保余额为59,420.0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2,202.65万元,对调入方森达源洗煤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康伟集团的担保余额为59,420.0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0,202.65万元,对调入方森达源洗煤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调剂均以担保发生日数据填列,因各项担保具体办理时间不同,上述各项担保事项之间的数据无直接逻辑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相关担保主要内容
  1.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共计为15,3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10,35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13.76%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发电机组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5,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13.76%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发电机组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
  2.张家港沙洲电力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金额389.11万元、期限6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
  3.张家港华兴电力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金额200.02万元、期限6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
  4.裕中能源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金额14,3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5.华兴金城电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华兴金城电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2,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49%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陕西亿华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陕西亿华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额99,000万元、期限3年的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陕西亿华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靖边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陕西亿华20%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向靖边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7.沙洲新能源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沙洲新能源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3,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8.华兴长城能源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华兴长城能源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办理金额3,5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持有的华兴长城能源51%股权、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35%电费收费权以及华兴长城能源未来可供出质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9.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584.14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指定相关方提供保证反担保。
  10.福巨源煤业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福巨源煤业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行办理金额2,000万元、期限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丹阳中鑫华海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丹阳中鑫华海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2.华熙矿业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办理敞口金额3,000万元、期限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康伟集团所拥有的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福巨源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
  13.丹阳中鑫华海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丹阳中鑫华海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丹阳市同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同创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向丹阳同创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4.丹阳中鑫华海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丹阳中鑫华海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办理金额99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丹阳同创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向丹阳同创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5.裕中能源在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1,048.67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永泰能源销售分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永泰能源销售分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德泰储能装备公司在苏州禾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德泰储能装备公司在苏州禾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163万元、期限2.5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6,9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3.24%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9.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2,76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20.兴庆煤业在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兴庆煤业在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14,000万元、期限2.5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华强煤业在通用环球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强煤业在通用环球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15,000万元、期限2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永泰能源物流分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永泰能源物流分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银宇煤业在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银宇煤业在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78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24.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13,300万元、期限7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25.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6,650万元、期限7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26.华兴能源工程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兴能源工程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灵石华熙销售公司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灵石华熙销售公司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泽支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7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森达源洗煤公司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森达源洗煤公司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泽支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7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应担保为公司与所属公司、所属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各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总金额为210,894.94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2,466,405.77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199,058.54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632,801.90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354,457.12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2,466.61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07,62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9%、总资产的22.19%,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及抵(质)押总金额为1,831,86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3%、总资产的16.48%;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2,46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总资产的0.65%,前述担保及抵(质)押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裕中能源、华兴金城电力、陕西亿华、沙洲新能源公司、华兴长城能源、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福巨源煤业、丹阳中鑫华海、华熙矿业、永泰能源销售分公司、德泰储能装备公司、兴庆煤业、华强煤业、永泰能源物流分公司、银宇煤业、华兴能源工程公司、灵石华熙销售公司、森达源洗煤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3.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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