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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补充信息: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7,22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6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7月8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恒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恒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恒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恒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恒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7)。 5、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6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7、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6人调整为62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39万股调整为136.23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暨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5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的同意,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9.5亿元的可转债,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9,5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065,56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9,934,4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9,934,433.95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95,000.00万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 补流期限:自2026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6年7月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减“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是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收益998.04万元,扣减截至该时点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871.00万元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需求情况灵活调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9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相应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第三季度确认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498.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合计数和分项之和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第三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906.71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6年第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转回408.68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498.02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2,498.0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7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3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6.2300万股,占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872.8510万股的0.807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620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3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7)。 5、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6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7、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6人调整为62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39万股调整为136.23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10月3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620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3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30日 2、首次授予数量:136.2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872.8510万股的0.8074%。 3、首次授予人数:620人 4、授予价格:18.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并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部分的标准执行。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6人调整为62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39万股调整为136.23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10月3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620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测算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39.09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43%、15.22%、16.14%(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年、2年、3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采用公司近1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日收盘价为39.09元/股):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暨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要求。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8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黎运新先生因内部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后续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黎运新先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对黎运新先生在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陈程女士简历 陈程,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体系部流程专员、总裁办助理、高级助理、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6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俊雄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高雪松先生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5、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高雪松先生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 称:利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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