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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6年1~9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27亿元,同比增长约5.35%,其中:P&S主营业务收入18.02亿元,同比减少约2.96%;SMC主营业务收入9.03亿元,同比增长约34.78%;MIM主营业务收入19.22亿元,同比增长约3.06%。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3亿元,同比增长约6.28%,其中:P&S主营业务收入6.15亿元,同比增长约3.19%;SMC主营业务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约51.77%;MIM主营业务收入6.15亿元,同比减少约6.53%,主要系终端产品发布节奏的影响所致。 3、公司于2025年8月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1~9月,公司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10,262.87万元,影响公司净利润8,723.44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0.17万元。 若剔除前述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则公司2026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84.10万元,同比减少16.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927.48万元,同比减少18.16%。 4、2026年1~9月,公司确认汇兑收益-1,928.52万元(损失),上年同期汇兑收益1,199.22万元,同比减少3,127.74万元。 5、2026年1~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381.81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利润总额6,381.81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上海富驰搬迁补偿款进展事项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搬迁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承租的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4318号的老厂区搬迁事项。上海富驰于2021年12月30日与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淞南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签订了《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及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对上海富驰所涉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物资搬迁等补偿总金额为82,250,394.00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富驰共收到淞南镇人民政府支付的五笔搬迁补偿款合计51,050,048.80元人民币,尚未收到剩余31,200,345.20元人民币搬迁补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尚未收回的搬迁补偿款31,200,345.20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上海富驰一直积极推进该笔搬迁补偿款的收回,曾多次向淞南镇人民政府请示沟通,问题均未得到完全妥善解决。上海富驰认为,淞南镇人民政府未依约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并给上海富驰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上海富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10月21日,上海富驰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26)沪0113民初38127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上海富驰胜诉并足额收回款项,公司届时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于收回款项当期进行转回(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星火”)、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宁波富精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2026年第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08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2026年8月6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上海富驰股权比例从64.25%增加至99.00%。 2026年8月20日,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36,130,688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667,514,165股。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向13家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20,994,357股,发行价格为24.51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571,690.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215,605.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56,084.45元。 2026年10月14日,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新增股份20,994,357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688,508,522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上海富驰股权比例从64.25%增加至99.00%,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确认商誉。通过提高对上海富驰的权益比例,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本次交易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对上海富驰的控制权与管理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MIM技术平台的统一战略规划、资源统筹与业务协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投资建设新科技项目进展情况 1、关于在宁波投资建设新科技项目进展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宁波市鄞州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新科技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11.00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智能化升级等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亿元。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026年5月26日,公司以人民币6,071.94万元竞得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JS-02-h2-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总面积44,581㎡。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宁波明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科技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取得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浙(2026)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01243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2、关于设立孙公司并购买土地投资建设新科技项目进展情况 2026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孙公司并购买土地投资建设新科技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在东莞市道滘镇投资15,000万元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睦华晶技术有限公司,以实施“广东东睦华晶技术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0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本次投资项目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8月7日,上海富驰与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已分别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上海富驰2026年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 2026年9月3日,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广东东睦华晶技术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东东睦华晶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事项 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募投项目“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实施主体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增资,之后再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由上海富驰逐步向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增资,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海富驰少数股东远致星火将同比例增资上海富驰。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及上海富驰与远致星火签署了《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并于同日开始生效。 本次向下属公司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增资采用一次或分期增资的方式,增资涉及的募集资金部分,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及存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自筹资金部分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划转。增资完成后,上海富驰注册资本将由8,797.6275万元增加至10,100.00万元,增加1,302.3725万元;连云港富驰注册资本将由15,000.00万元增加至49,940.00万元,增加34,940.00万元;上海富驰仍为公司持股99%的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富驰仍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增资事项正在办理中。 (五)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2名激励对象(原激励对象为304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另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92.80万股,已于2026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 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股票数量共计18.00万股,回购价格为11.50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207.00万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回购注销申请等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8,508,522股减少至688,328,522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六)关于拟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6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名称待定,最终以泰国当地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为准)。项目将在5年内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布局等投资,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约3.00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泰国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已满足,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9月9日。 由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自行发放对象中的睦金属为境外法人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因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相关付款手续尚在办理中,暂未向其支付红利款,公司将上述尚未支付的股利计入“应付股利”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睦金属支付该笔红利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拟与睦金属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名称待定,最终以泰国当地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投资金额:项目将在5年内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约3.3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约3.00亿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与睦金属拟共同出资2,000万美元等值泰铢(预计数,最终以泰国当地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为准)设立的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8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睦金属以现金出资2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睦金属持有公司9.51%股权,为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睦金属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泰国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睦金属之间在过去12个月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并已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除本次关联交易以及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本公告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践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粉末之力,创绿色未来”之使命,积极贯彻“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构建国际化发展格局,提升全球竞争力,规避国际贸易壁垒,公司拟与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名称待定,最终以泰国当地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为准)。项目将在5年内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约3.3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布局等投资,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约3.00亿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与睦金属拟共同出资2,000万美元等值泰铢(预计数,最终以泰国当地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为准)设立的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8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睦金属以现金出资2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泰国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羽田锐治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2026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睦金属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同意公司与睦金属签署《关于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之意向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与睦金属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公司朱锋先生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境内境外审批与登记手续、标的公司的设立、土地及设备等资产购置、厂房建设、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及其他有利于项目推进和实施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本次交易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故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泰国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睦金属之间在过去12个月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并已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除本次交易以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睦金属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币种:日元 单位:亿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与睦金属签署了《关于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之意向书》,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公司与睦金属拟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将在5年内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约3.3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布局等投资,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约3.00亿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与睦金属拟共同出资2,000万美元等值泰铢(预计数,最终以泰国当地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为准)设立的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8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睦金属以现金出资2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泰国(具体注册地址待定); (3)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等值泰铢(下同);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5)股权结构:公司以现金出资1,800万美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90%;睦金属以现金出资200万美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6)经营范围: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金属注射成形(MIM)等粉末冶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上述登记事项最终以注册地的审批或备案结果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000万美元等值泰铢,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800万美元,睦金属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0万美元。 币种:美元 单位:万元 ■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合资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人员安排尚未最终确定。根据各方初步协商,标的公司拟设董事会,公司拟委派多数董事(具体人数以最终签署的合资协议及标的公司章程为准),以确保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拟由公司推荐或委派,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按程序聘任。 公司将在合资协议签署及人员安排确定后,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项目基本情况 ■ (1)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睦金属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500万美元。 (2)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备阶段。 四、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与睦金属于2026年10月30日签署了《关于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就本次合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东睦股份”) 乙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乙方”或“睦金属”) 鉴于东睦股份拟与睦金属(以下合称“双方”)共同在泰国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双方就合资公司出资比例、出资金额及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安排进行了初步协商,达成初步意向。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合资事项作出如下意向约定: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初步意向) 1、公司名称: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2、注册地:泰国(具体注册地址待定); 3、经营范围: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金属注射成形(MIM)等粉末冶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出资安排(初步意向)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2,000万美元等值泰铢。 2、甲方拟以现金出资1,8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0%;乙方拟以现金出资2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3、双方应按合资公司章程及当地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出资。 4、上述出资比例及出资金额系双方截至本意向书签署日的初步意向,最终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资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三)生产基地建设安排(初步意向) 1、双方初步意向,合资公司设立后拟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主要从事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金属注射成形(MIM)等粉末冶金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制造。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2、生产基地的选址、用地规模、投资总额、建设方案及建设进度,由双方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等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中予以明确。 3、双方知悉并确认,生产基地建设尚需取得泰国当地工厂许可、环保审批(如适用)及中国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核准等程序,相关审批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因审批未获通过或延迟导致的建设计划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履行审议程序、签订协议补充协议等。 (四)后续工作安排 1、双方应就合资公司董事会组成、管理层安排、利润分配、退出机制以及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安排等事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 2、双方应各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配合对方完成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核准及信息披露等程序。乙方作为甲方5%以上股东,应配合甲方就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 (五)保密 双方应对本意向书内容及磋商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本条在本意向书终止后仍然有效。 (六)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生效后,成为后续签署正式协议及生产基地建设相关协议的基础。 2、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经甲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3、本意向书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但保密条款除外; (3)本次投资事项由于不可抗力或适用法律的规定或者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4、因本意向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需要,通过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的方式,构建国际化发展格局,提升全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构建全球化产能布局,保障供应链安全;有利于公司充分吸收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提升技术创新和治理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海外市场品牌知名度,推动公司国际化进程,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在泰国成立标的公司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系公司首个海外生产基地,将实现公司从“产品出口”向“产能出海”的战略升级,提升公司在全球粉末冶金行业中的地位和国际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新设的泰国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挪用于本次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出资,避免集中支付对现金流形成压力,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整体流动性安全构成实质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跨境政策与合规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跨境对外投资,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泰国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同时受到中国对外投资监管政策和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产业政策等多重约束,泰国的法律体系、政策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交易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 (二)市场与供应链风险 本次交易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将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不确定性,项目效益及业务拓展可能不达预期。虽然泰国及东南亚的新科技产业快速发展,为标的公司P&S、SMC和MIM零部件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仍存在不确定性。一是行业竞争风险,日系厂商在东南亚粉末冶金零部件市场深耕多年,同时国内同行加速出海,中低端产品易陷价格竞争,挤压盈利空间;二是下游需求波动风险,标的公司产品高度依赖泰国当地产业扶持政策,若扶持政策退坡或下游客户投资不及预期,将导致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偏低;三是供应链与原材料风险,铜、铁粉、高纯磁粉等核心原材料部分依赖进口,国际大宗价格波动、跨境物流周期拉长、海运成本上涨及当地配套供应链不完善等将推高成本。 (三)技术与生产实施风险 标的公司在泰国本地化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工艺适配、技术迭代及人才等方面的风险:一是工艺适配风险,项目大量生产设备需从国内采购并运至泰国,涉及跨境设备运输、海关清关及海外现场安装调试,且泰国本地温湿度环境及配套辅料品质与国内工厂存在差异,核心工艺需进行本地化适配,若工艺调试周期超出预期,可能导致投产延期及产品良率不足;二是技术迭代风险,东南亚新科技产业快速迭代,下游客户对零部件高频、大电流、高精度、高可靠性持续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未能持续跟进技术升级,可能存在产品无法匹配市场迭代及设备投入减值的风险;三是人才风险,粉末冶金专业技术、工艺及质量管控人才在泰国本地供给不足,国内派驻技术人员受泰国外籍劳工配额及工作签证政策限制,外派规模有限,同时本地员工技能培养周期较长,并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可能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 (四)建设运营与本土化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海外重资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将涉及土地交付、工程建设、建筑验收、证照办理等手续,存在建设进度延期、建设成本超预算风险。一方面,泰国的企业文化、劳工制度、工会文化与国内差异显著,工会维权、劳动纠纷发生概率高于国内,直接照搬国内管理模式容易产生劳资矛盾,影响工厂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跨地域集团管控下,中泰两地信息传递、决策链条变长,异地工厂质量管控、安全生产管控难度提升。此外,当地政治及社会环境等存在不确定性,均可能间接影响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五)汇率及资金风险 标的公司在泰国生产经营以泰铢结算,销售收入涉及美元、泰铢等多币种,泰铢兑人民币、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将产生汇兑损益,影响项目现金流与利润;泰国跨境资金汇出、利润分红等存在合规审查周期,增加资金管理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公司未来通过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将导致公司的负债增加,若信贷政策和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六)交易达成风险 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睦金属签署的意向书仅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公司本次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事项,目的在于取得内部授权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不代表公司对交易达成的实质性承诺。后续双方能否就出资安排、标的公司治理、生产基地建设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以及合资公司能否完成设立及取得相关审批,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积极主动作为,做好本次交易的各种风险应对措施,并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关于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之意向书。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9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5人,董事羽田锐治先生、山根裕也先生、郭灵光先生及独立董事吴雷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在泰国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构建国际化发展格局,提升全球竞争力,规避国际贸易壁垒,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东睦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投资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意公司与睦金属签署《关于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之意向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与睦金属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公司朱锋先生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境内境外审批与登记手续、标的公司的设立、土地及设备等资产购置、厂房建设、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及其他有利于项目推进和实施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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