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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3月26日、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议案。 2026年7月30日,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上证函〔2026〕2517号),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6年9月24日,公司完成本期债券“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7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18%。 2026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80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26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3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9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债券代码:284141 债券简称:26翠微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一一第四号零售》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公司持续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各项工作进程。报告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12,794 万元,完成注浆封底、首道环撑及吊筋、钢平台立柱、疏干井建设及降水投用等核心保障工程,全力推进钢栈桥安装、土方开挖外运作业,持续推进各专项设计衔接,优化标识设计工作界面。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债券代码:284141 债券简称:26翠微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债券代码:284141 债券简称:26翠微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将经营期限(退出期)延长4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1年5月更名为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融智”)合作设立了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天基金”)。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3.01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亿元,普通合伙人海国融智认缴出资100万元。2018年10月31日和2018年12月25日,蓝天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和基金备案的手续。 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蓝天基金追加认缴出资3亿元,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增至6.0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亿元,海国融智认缴出资200万元。 2021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蓝天基金增加认缴出资1.5亿元,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增至7.525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7.5亿元,海国融智认缴出资250万元。 以上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11月3日及2019年1月3日、4月20日和2021年11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融智翠微蓝天基金的公告》(临2018-024)、《关于设立融智翠微蓝天基金的进展公告》(临2018-027)、《关于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临2019-001)、《关于向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增资的公告》(临2019-017)、《关于增加融智翠微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5)。 根据《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8年,其中前6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退出期为2年。鉴于蓝天基金的经营期限将于2026年10月31日退出期届满,所投资项目尚未全部退出,为保障基金正常运营和存量项目的有序退出,维护全体合伙人的权益,管理人海国融智提议将经营期限(退出期)延长4年(即延至 2030 年 10 月31日),管理费下调至0.8%/年,并相应签订补充协议。 海国融智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并发表审查意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海国融智未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6号3幢2层201 法定代表人:梁剑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金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北京融智兄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北京未来车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9,460,108.04元,净资产30,287,003.44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0,746,737.58元,净利润5,034,735.20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3,262,399.35元,净资产34,632,979.93元,2026年1-9月营业收入8,442,128.66元,净利润4,345,976.49元。 备案登记情况: 2017年8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P106402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海国融智董事未满12个月,海国融智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49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合伙期限:2018年10月31日至长期 出资额:75,2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EU581 备案日期:2018年12月25日 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情况: ■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31,278,875.51元,净资产420,766,080.04元,2025年营业收入105,710,597.53元,净利润73,195,518.11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20,727,238.45元,净资产403,121,016.72元,2026年1-9月营业收入-10,034,186.10元,净利润-17,645,063.32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向蓝天基金实缴出资675,870,584.05元,累计返还投资本金355,929,911.12元,累计分配投资收益73,839,537.82元,期末公司实缴出资余额319,940,672.93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海国融智签署《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协议》第1.6条: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八(8)年,自合伙企业获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布的营业执照之日期计算,其中前六(6)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二(2)年。此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二(2)年。延长期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的投资项目。 现修改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十二(12)年,自合伙企业获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布的营业执照之日期计算,其中前六(6)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六(6)年。此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二(2)年。延长期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的投资项目。 2、《合伙协议》第7.4.2条:管理人的管理费于每年向各合伙人分配收益时收取,管理费按日计提,基数为前日委托人全体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不包含已经返还的出资额),按(1/360)%的标准每日管理费率计提。即:每日管理费=前一日全体合伙人未分配的实缴出资额×每日管理费率。 现修改为:管理人的管理费于每年向各合伙人分配收益时收取,管理费按日计提,基数为前日委托人全体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不包含已经返还的出资额),按(0.8/360)%的标准每日管理费率计提。即:每日管理费=前一日全体合伙人未分配的实缴出资额×每日管理费率。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蓝天基金退出期延长符合基金投资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基金正常运作和存量项目有序退出,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的利益。管理费率下调亦有利于降低基金管理成本。本次延期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蓝天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基金所投项目包含非上市及已上市被投项目,二级市场股价及底层资产估值的波动将对基金公允价值及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本次蓝天基金延长经营期限是基于基金投资实际情况的调整,旨在保持基金正常运营和投资项目有序退出,从而保障全体合伙人利益。本次延期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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