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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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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振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西峰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建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完成了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控股的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下分析中本期指2026年1-9月。
  1.货币资金减少约33.15%,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约50.46%,主要是本期内所属中车财务有限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约42.53%,主要是本期内所属中车财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到期所致。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少约99.72%,主要是本期持有的债券到期赎回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增加约48.32%,主要是本期应付短期薪酬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约56.57%,主要是本期公司缴纳了各项税费所致。
  7.财务费用为10.68亿元,上年同期为-1.27亿元,主要因为受汇率波动影响,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本期为汇兑损失。
  8.信用减值损失为-5.86亿元,上年同期为-8.49亿元,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约33.45%,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7.70%,主要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107.64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115.45亿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75.66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147.13亿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69.91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41.46亿元,主要是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88%,主要是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和新产业业务收入增加所致。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新产业业务、现代服务业务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8.36%、14.81%、35.56%、1.2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铁路装备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33%,主要是机车和货车收入增加所致。其中机车业务收入214.84亿元、客车业务收入86.04亿元、动车组业务收入470.05亿元、货车业务收入170.53亿元。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68%,主要是本期城轨地铁收入增加所致。
  新产业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75%,主要是本期高端零部件收入增加所致。
  现代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0.96%,主要是本期服务类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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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28,670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1,939户。
  注2:截至报告期末,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78,17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600,30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9%,中车集团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NOMINEESLIMITED名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车集团决定自2026年7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及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和2026年7月28日的公告。
  注3: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6年1月5日,林存增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202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曲孝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王锋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补王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王锋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易冉女士不再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孙永才(委员会主席)、王锋、王铵、王西峰、范冰。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聘任宁文泽先生、谭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6年9月2日,余卫平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二)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698,864,0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0月15日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孝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 1766(H 股)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或“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其控股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增资”),出资金额为70,000万元。
  ● 中车工程技术公司为中国中车与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下属企业共同投资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以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共计4笔,累计金额为3.16亿元,未达到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支持中车工程技术公司参股投资雄安京雄快轨有限公司,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车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增资70,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以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共计4笔,累计金额为3.16亿元,未达到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车工程技术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和中车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股权。中车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车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
  (二)中车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中国中车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其控股子公司中车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增资,出资金额为70,000万元,其中44,250.584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749.41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车工程技术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变更为194,250.5847万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 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中国中车以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增资价格以中车工程技术公司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按照评估价值计算,增资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5819元。
  2. 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车工程技术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37,278.52万元,增值68,853.21万元,增值率为40.88%。经收益法评估,中车工程技术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35,100.00万元,增值66,674.69万元,增值率39.59%。
  根据本次交易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经综合分析,评估人员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37,278.52万元作为本次经济行为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理由如下:考虑本次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该类业务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几年受国内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工程施工行业的企稳向好尚需一段时间,在进行盈利预测时虽然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已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状况以及被评估单位自身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也对未来收益及经营风险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审慎分析与判断,但上述因素仍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可靠性造成一定影响。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值较为接近,且资产基础法能够更好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真正价值,因此本次评估取资产基础法的结果。
  本次评估中,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假设均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评估参数等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增资价格以中车工程技术公司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股东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东2):中车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价格以丙方经审计评估确认的资产估值为依据,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过国资委产权评估系统备案的《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A10342号),丙方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37,278.52万元。各方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计算,增资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5819元。以增资价格计算新增的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分。计算产生的微小尾差,以实际入账为准,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甲方以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投资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大写:柒亿元整),其中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4,250.5847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肆仟贰佰伍拾万伍仟捌佰肆拾柒元整),占增资后丙方注册资本22.7802%;溢价25,749.415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柒佰肆拾玖万肆仟壹佰伍拾叁元整),溢价部分将计入丙方资本公积。
  鉴于乙方最新的发展定位,乙方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购买权,不对丙方进行增资。
  丙方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94,250.5847万元。
  (三)增资时间安排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自其出资股本金到账且丙方完成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即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四)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第二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而引起的所有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交易能够为中车工程技术公司带来较为显著的业务增量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中国中车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2. 本次交易不涉及中车工程技术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3. 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七、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中车工程技术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业务拓展及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增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振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西峰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方案切实可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总金额为244.73万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需要特别说明的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9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244.73万元协议受让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所持北京中车长客二七轨道装备有限公司49%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北京中车长客二七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成为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北京中车长客二七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主要是处于整合阶段,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将通过加速资产整合、严控非必要支出降本增效、优化工艺降低制造成本及聚焦高毛利业务等措施,推动主营业务尽快实现盈亏平衡。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 1766(H股)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振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西峰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6.5亿元,同时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长客股份公司增资9亿元,长客股份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工程技术公司”)非同比例增资7亿元,增资后,公司持有中车工程技术公司61.390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王锋、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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