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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自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139,998股由原股东胡健的股份司法拍卖过户而来,因原股东胡健未完成对公司的业绩补偿等原因,其持有9,300,227股股份未予解除限售,故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139,998股中有9,241,951股仍为限售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自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颖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自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自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颖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馨仪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人工作日收费标准等收取服务费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相同。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将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综合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8日 至2026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登记。 公司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姚蕊 电话:(0791)88105057 传真:(0791)8810668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贷款追加抵押物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以部分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续贷,续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进一步要求,上述贷款需补充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追加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莲香园小区16号楼101、102、108房产(房地产权证号:京房权证丰股字第04653号、京房权证丰股字第04652号、X京房权证丰股字第049625号)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抵押期限至贷款债务全部偿还完毕止,具体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与本次贷款追加抵押物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38)。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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