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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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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6,919.5352万股的0.3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以16.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合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6年9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合晶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上海合晶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10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30日,并同意以16.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30日;
  2、首次授予数量:260.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66人;
  4、首次授予价格:16.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30日,授予价格为16.14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由于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不能归属,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2)归属日前
  公司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的归属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可归属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归属日
  在归属日,如果达到归属条件,可以归属,结转归属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归属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10月30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2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7.16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28%、14.42%、15.94%、15.10%(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649%、1.2218%、1.2392%、1.2804%(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瑞源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三)审议并通过《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四)审议并通过《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已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结项后无节余资金。
  ● 审议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结项后无节余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投入相关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销户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结项的相关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无节余资金,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合晶”)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郑州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合晶”),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已提请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启动联合验收,由于验收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结合实际进展情况,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2月5日出具《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及延期原因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郑州合晶,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已提请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启动联合验收,由于验收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结合实际进展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相关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延长。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上海合晶本次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
  ●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结算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紧密相关,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特别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择机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美元、欧元、日元等多币种的交易,近年来受汇率波动影响,外汇敞口风险较大。为降低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事宜: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价格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权限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财务单位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的变动可能较大,可能因标的汇率等的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信息,将给公司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合同条款如不明确,公司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汇率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谢雯女士、张俊晖先生。
  原保荐代表人张俊晖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何凌峰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张俊晖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谢雯女士、何凌峰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俊晖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何凌峰先生简历
  何凌峰,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综合行业组(上海)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9年投资银行经验。负责或参与可靠股份IPO、华光源海IPO、兆芯集成IPO、芯朋微再融资等项目。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公告编号:2026-06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28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此表列示以负数表示损失。
  二、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37.3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146.1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283.4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83.4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 上海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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