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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庞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杨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杨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庞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杨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庞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杨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杨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45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合理,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内,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5.0509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激励计划中在职3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607.0756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692.1265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0号)。 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孙杨女士、肖鹏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与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签署《补充协议》,旨在进一步落实与控股子公司方州科技的产业协同规划,深度绑定核心团队,更为有效应对行业周期波动,增强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履行业绩承诺相关义务对于公司的保障力度,优化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1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变动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共计692.126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沈诚先生、职工董事郝珊珊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孙杨女士、职工董事郝珊珊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62.2147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1月26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1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孙杨女士、职工董事肖鹏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内,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5.0509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行权条件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遇调整公司行业分类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同时,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某同行业企业/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或异常值,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 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行权;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总资产报酬率为-4.97%;主营营业收入为2,060,509,770.13元,较2022年下降47.89%;研发费用为688,452,597.87元,较2022年下降14.94%。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激励计划中在职3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607.0756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三)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692.126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6-03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方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七一二”)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州科技”)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持有方州科技58.2353%股权,方州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方州科技2026年一季度并入公司报表。 ● 为进一步落实与控股子公司方州科技的产业协同布局,深度绑定核心团队,更为有效应对行业周期波动,增强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履行业绩承诺相关义务对于公司的保障力度,优化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公司经与方州科技股东车万方、吴平、萍乡方州源动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州源动”,与车万方、吴平以下简称“创始团队)、萍乡方州睿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州睿图”)、萍乡方州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州共创”,与创始团队、方州睿图以下合称“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协商,拟签署《关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之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调整业绩承诺期限及承诺业绩金额。 ●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方州科技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 公司已与方州科技及其原股东车万方、吴平、方州源动、方州睿图、方州共创签署《关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及附件《关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公司已与方州科技及其原股东丽水久科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久科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航产融股权投资(台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天航诺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石数经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外部股权转让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33,919.65万元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方州科技52.4596%股权。 具体协议约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公司已与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摘牌方式以人民币39,258,700元受让航证科创持有的方州科技5.7757%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持有方州科技58.2353%股权,方州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方州科技2026年一季度并入公司报表。 二、已签订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约定 根据股东协议及内部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创始团队不可撤销地向公司承诺: 1、方州科技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内,其经审计的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需满足如下要求: (i)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 (ii)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 2、如方州科技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额之和(“累计实现净利润额”)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额即人民币15,000万元,则公司有权要求创始团队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额一累计实现净利润额)÷累计承诺净利润额*创始团队及方州睿图、方州共创股权转让款,如前述累计实现净利润额为负数,则按0计算。补偿方式为优先以方州科技股权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1)公司; (2)车万方; (3)吴平; (4)方州源动; (5)方州睿图; (6)方州共创; (7)方州科技(与公司任何分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任何实体或下属机构、分支机构合称“集团公司”)。 2、具体内容如下: (1)设置锁定款机制担保业绩承诺等义务的履行 为进一步增强创始团队履行业绩承诺相关义务对于公司的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在业绩承诺期限及承诺业绩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基础上,车万方同意将于《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不少于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的资金(“锁定款”)存入车万方与公司的共管账户(“共管账户”),用于担保股东协议及《补充协议》等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 (2)严格后续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合计支付119,649,225.87元股权转让款(“已付股权转让款”),根据内部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尚有114,957,099.36元股权转让款(“未付股权转让款”)因付款条件尚未满足而未向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支付。《补充协议》对前述付款安排进行了调整,未付股权转让款在业绩承诺期内无需支付。若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应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相关补偿款、回购赔偿款等款项的支付义务的,公司有权优先、无条件且无需经创始团队或方州睿图、方州共创同意从未付股权转让款中全额扣减相应金额。 (3)严格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原约定采用“以方州科技股权补偿+现金补偿”的组合方式,为深度绑定核心团队,增强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履行业绩承诺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补充协议》结合设置锁定款机制、调整后续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机制的安排,将业绩承诺的补偿方式调整为现金补偿方式,并设置了三级支付保障机制:第一,七一二有权优先从未付股权转让款中全额扣减业绩承诺相关补偿款等款项;第二,未付股权转让款不足以支付的,以锁定款(含孳息)支付;第三,仍有不足的,创始团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4)新增应收账款回款承诺 创始团队承诺,集团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不含质保金)截至2027年12月31日净额回收率应达到75%,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不含质保金)截至2028年12月31日净额回收率应达到70%,未达上述比例的,创始团队应按约定公式向七一二支付应收账款补偿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25年度至2026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2025年度至2026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集团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净额”×75%-截至2027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已实际收回的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本公式中“应收账款净额”=集团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针对前述应收账款截至2027年12月31日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截至2027年12月31日,已实际收回的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如超过承诺的数据,超过部分不递延到2027年度计算。 2027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2027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与2025年度至2026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合称为“应收账款补偿款”)=集团公司自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净额”×70%-截至2028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已实际收回的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本公式中“应收账款净额”=集团公司自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针对前述应收账款截至2028年12月31日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方州科技将聘请经公司认可的审计机构分别于2027年度、2028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025年至2026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与业绩承诺补偿款一并按《补充协议》业绩承诺相关补偿款支付的约定进行支付,2027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应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七一二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创始团队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2025年度至2026年度应收账款补偿款以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34,606,325.23元扣除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已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上限。 在创始团队已足额支付相应年度应支付的应收账款补偿款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在2028年收回截至2027年12月31日未收回的2025年至2026年的应收账款的,或在2029年收回截至2028年12月31日未收回的2027年应收账款的,公司应在收到书面告知后20个工作日内向创始团队返还与收回金额等额的款项,但以创始团队已向公司支付的相应年度的应收账款补偿款为上限。若创始团队或持股平台未按时足额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应收账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的,则七一二返还义务全部免除。 (5)新增股权回购安排 若在业绩承诺期内集团公司存在或业绩承诺期后两年内公司发现业绩承诺期内集团公司存在回购情形(包括集团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刑事处罚、被撤销主营业务资质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列入禁限采购名单且业务实质停滞超过3个月、发生虚增收入利润资产情形、或其他严重违反《补充协议》的行为),公司有权(不构成义务)要求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回购公司持有的方州科技58.2353%标的股权,回购价格为公司已支付获得方州科技58.2353%股权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加8%年单利固定回报与回购通知前一个月末集团公司经评估合并净资产乘以58.2353%的孰高值,并有权同时要求赔偿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合称“回购赔偿款”)。如届时公司持有的方州科技股权数量及比例因方州科技增资、减资、公司转让方州科技股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业绩承诺期内要求回购的,未到期业绩承诺义务终止,回购赔偿款优先从未付股权转让款中扣减,不足部分以锁定款支付,仍不足则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业绩承诺期后两年内要求回购的,已支付完毕的补偿款等不予退回,未支付完毕的应继续支付并同时全额支付回购赔偿款。 四、其他说明 《补充协议》为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的有效补充,《补充协议》与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未约定之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以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准。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调整业绩承诺期限及承诺业绩金额。本次与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及持股平台签署《补充协议》,旨在进一步落实与控股子公司方州科技的产业协同规划,深度绑定核心团队,更为有效应对行业周期波动,增强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履行业绩承诺相关义务对于公司的保障力度,优化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方州科技创始团队已出具业绩承诺,但其承诺业绩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712ir@712.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庞辉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马海永先生 董事、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孙杨女士 独立董事:白自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712ir@712.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周力 电话:022-65388293 邮箱:712ir@712.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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