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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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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7月完成了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已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对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财务指标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数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301297,以下简称“富乐德”)于2025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由此取得富乐德本次发行的股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目前,公司持有富乐德发行股份数量3,215,897股。至2026年9月30日,以富乐德当日收盘价为基准,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允价值为153,398,286.90元。较2026年6月30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96,941,532.28元,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3,543,245.38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邵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立群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邵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立群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邵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立群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资料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与现场会议,并在信函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致电公司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抵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传真号码:0510-87600680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互联网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7日14:00在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0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0人次、纪律处分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审计相关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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