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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按照转股后的总股数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参照信息披露格式准则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2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瑞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瑞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瑞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瑞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瑞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瑞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0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257,509,410.00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以正式邮件通知为准;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7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标的及金额、交付、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武汉二期仓储物流设备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57,509,410.00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3-30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星光大道48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信良好,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无交易往来情况。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约257,509,410.00元(含税); 2、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后预付60%,设备到货安装验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验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质保金10%; 3、交货方式:甲方工厂现场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以正式邮件通知为准;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6、其他条款:合同对品质保证、包装与运输、验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新能源业务规模稳步提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7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完工或提供服务,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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