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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A、黄酒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B、黄酒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C、黄酒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D、公司2026年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100家,退出经销商13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968家,较2025年年底增加87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祝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韵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韵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祝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韵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祝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韵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韵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光明酒业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7日 至2026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4:00 5、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6、现场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7、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光明酒业大厦)9楼,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58352625、(021)50812727*908 3、传真:(021)52383305 4、联系人:张黎云、刘启超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6-02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鉴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本公司成员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能力,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光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 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和光明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571,438,034.17元人民币存放于财务公司。2023年度,本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3,140,918.00元人民币。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911,286,948.38元人民币存放于财务公司。2024年度,本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16,911,947.58元人民币。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932,001,041.99元人民币存放于财务公司。2025年度,本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8,013,236.19元人民币。2026年9月30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817,708,048.31元人民币存放于财务公司。2026年1-9月,本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5,511,876.70元人民币。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增加集团内部协同效应,鉴于本公司成员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能力,本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和光明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继续向本公司成员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财务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光明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光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和其他后续操作事宜的具体实施。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光明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9.66亿元 法人代表:徐子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业务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依法需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嘉里中心办公楼二座33层 公司性质:财务公司是具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业监管。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持股情况:光明集团持有51%的股权,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法人代表:邓春山 业务范围:吸收存款;办理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是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光明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为各成员单位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金枫酒业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拾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吸收金枫酒业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金枫酒业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向金枫酒业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财务公司向金枫酒业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金枫酒业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协议生效及生效后安排 (1)协议应于金枫酒业、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各方已各自履行必须的审批程序及取得授权(包括但不限于金枫酒业股东会批准订立本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根据本框架协议约定应签署的其他协议)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若本协议各方同意,并得到上交所的批准或豁免(如适用)及经金枫酒业股东会的批准,在符合上交所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每次续期的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 3、其他 (1) 光明集团承诺:将督促财务公司切实履行协议项下义务与承诺。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时,光明集团董事会已做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2)金枫酒业成员公司应定期向财务公司反馈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财务公司的知情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多数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3、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吴杰先生、沈冬梅女士、徐志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审议,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金枫酒业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6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 二、《金枫酒业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枫酒业拟继续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金枫酒业及金枫酒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光明集团为金枫酒业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吴杰先生、沈冬梅女士、徐志萍女士回避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明确具体总金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和其他后续操作事宜的具体实施。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详见刊登于2026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兹定于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光明酒业大厦)11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金枫酒业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04日 (星期三)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至11月03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 或lqc@jinfengwi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04日(星期三)13:00-14: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04日(星期三)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祝勇 董事会秘书:张黎云 财务总监:霍韵 独立董事:魏春燕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04日(星期三)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0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 或lqc@jinfengwi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黎云、刘启超 电话:021-58352625 邮箱: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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