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琳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琳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6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卢秋平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廖志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茂万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方面以及其执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等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后,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按60万元执行,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9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及实际办公需要,于近日迁入重庆两江新区嘉州路88号30-5办公,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等信息公告如下: 1、办公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嘉州路88号30-5; 2、邮政编码:401147; 3、投资者联系电话:023-62803632 4、投资者联系传真:023-62803632 变更后的信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司注册地址、网站、电子邮箱均未发生变更,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等原因,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部分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溪街道嘉州路90号重庆SKLP新光里城际酒店6楼柏林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9:30~11:30,14:00~17:00);2026年11月16日(9:30~11:30)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 (六)联系人:刘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23-62803632;传真:023-62803632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翁振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