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前十股东,向后依次列示前第十一位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2027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7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59)。 (三)《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钟波、肖适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26-060)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2026-061)。 (四)《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钟波、肖适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26-060)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2026-061)。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7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新增担保额度和存续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担保类型)等内容,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7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投资或收购等方式新增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7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7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32亿元,全部为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4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0.13%。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2日;预留授予日:2025年2月20日 (二)可行权数量:35.42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49人 (四)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99.64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19.66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12月14日至2027年12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九)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42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5月16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6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01.1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380,500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2月2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120.8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0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事项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9.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及等待期内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授权董秘办办理相关事宜。前述事项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定期会议,2026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事项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0,000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2日,等待期分别为18个月、30个月、42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20日,等待期分别为30个月、42个月,等待期均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12月11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9名,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26.93%,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45.45%,合计为354,2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离职、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2日;预留授予日:2025年2月20日 (二)可行权数量:35.42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49人 (四)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99.64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19.66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12月14日至2027年12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九)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行权的4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5.42万份。 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极米科技就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即将进入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即将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等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