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资金短缺及内部经营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依然面临多重风险挑战。 (一)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业务板块受国铁集团集采低价中标政策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产品销售单价始终在低位徘徊,且受公司流动性风险影响,该业务核心原材料采购受影响,出货量下降,收入规模受到影响;光伏板块业务受周期性去库存、行业持续低迷以及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影响,石英坩埚业务已停产,碳碳热场部件业务采取保守经营策略,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处于持续亏损状态,目前未看到有回暖趋势,光伏业务已深陷经营困境,对公司整体业务已持续造成严重拖累。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流动性风险已进一步凸显,资金严重短缺,公司业务后续的发展及调整方向目前尚无法明确。短期内,如公司流动性风险不能得以改善,公司整体业务不排除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二)财务风险 1、持续盈利能力不足风险 如果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进而引起公司毛利率下滑,对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多业务开展,公司综合毛利率也存在持续下降风险。 目前公司已经进入预重整阶段,但尚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受公司流动性风险影响,各业务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如流动性风险未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不排除有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目前,重整仍是解决公司流动性风险、解决大额债务清偿问题的唯一方案,公司一直在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尽最大努力解决公司债务危机。 2、流动性风险 目前,公司负债规模大,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公司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主要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司法强制划扣执行,导致公司业务所需的核心原材料采购等资金支出受限,进一步加剧了公司日常经营的困难。因资金流动性原因,公司目前已结案诉讼案件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此外,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也将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 总而言之,若公司流动性风险不能得以解决,公司的日常经营将持续受到严重影响,后续公司整体业务不排除有进一步恶化直至资金链彻底断裂的可能。 (三)行业风险 报告期内,受国铁集团集采低价中标政策影响,公司粉末冶金闸片领域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降,轨道交通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整个光伏行业全产业链供需错配情形尚未得到改善,受此不利市场环境影响,行业内多数企业业务均受到较大冲击。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处于持续亏损状态,目前未看到有回暖趋势,光伏业务已深陷经营困境,对公司整体业务已持续造成严重拖累。 如未来宏观经济和市场情况持续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未回暖,将影响公司整个光伏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持续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轨道交通、光伏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业务板块下游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影响因素,例如货币政策从紧、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原材料成本上涨、国家对业务所在行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整等,将对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重整风险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5.14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目前,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该事项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资金拨付,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风险,进一步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吴佩芳、杨铠璘、侯玉勃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6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吴佩芳、杨铠璘、侯玉勃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书面整改报告的提交。截至目前,公司自身流动性风险已凸显,且已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通过重整计划完成该笔募集资金缺口的弥补是目前唯一可行的解决办法。 3、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12.4.10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60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尚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具体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佩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玉勃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玉勃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佩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玉勃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玉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佩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玉勃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玉勃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ST天宜 公告编号:2026-07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12.4.10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6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2025年度,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由于“(一)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二)借款与融资业务无法有效核实、(三)债务违约及重大诉讼等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四)审计范围受限、(五)内部控制失效”等事项,认为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对公司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的内控鉴证意见。 自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一方面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动公司重整工作,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管理层就年审会计师关于内部控制的否定意见和公司编制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自查自纠,敦促公司就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针对“未按规定使用票据及资金”缺陷,公司所采取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下发《关于全面停止与非金融持牌机构开展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通知》,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面停止与非金融持牌机构的票据贴现合作,并对存量业务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完成备案工作。 (2)公司完成《融资管理制度》的编制与发布,制度中设置强制性禁止条款,严格禁止向非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同步,公司上线融资方案评审流程,以确保融资业务合法、合规。 (3)投融资部会同法务等相关部门严格审核融资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严禁通过线下签批、口头同意等非正式、不可追溯的方式替代或绕过线上审批流程。 (4)组织投融资部、财务部等关键岗位经办人员进行票据业务合规专项培训,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夯实融资业务规范管理的基础。 (5)审计部依据《融资管理制度》对公司2026年上半年发生的融资业务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重点核查公司融资业务内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经核查,公司融资业务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2、针对“融资管理不规范”缺陷,公司所采取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对涉及备用金支付利息的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进行整改,核实付款记录与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付息方式,并根据业务实质更正利息费用。对通过变更交易方式支付利息的,追溯还原真实付息对象和金额,纠正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准确。 (2)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健全融资评审程序,建立分级审批权限体系,要求融资行为需经过适当的审批程序。明确所有融资款项收付及利息结算须通过对公银行账户办理,严禁使用个人账户、员工备用金账户代收代付融资款项及利息。 (3)公司建立了融资管理台账与动态跟踪机制,投融资部每月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当月应计利息,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按月预提入账,确保利息费用完整、准确入账,严禁跨期确认。 (4)审计部依据《融资管理制度》对公司2026年上半年发生的融资业务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重点核查公司融资业务利息费用的计提与支付的完整性及财务记录的准确性。经核查,公司融资业务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3、针对“存货管理”缺陷,公司所采取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制定并发布《封库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目前,公司月度盘点工作正在依规执行中。 (2)审计部出具《临时停产子公司存货盘点审计报告》,针对江苏新毅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油天启颐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存货情况执行了系统的检查程序,核实存货的账实相符情况,督促落实完成整改。 (3)审计部组织存货盘点专项培训,宣贯《存货盘点管理制度》,明确盘点工作各项职责分工,要求公司依照制度要求组织月度盘点,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出具月度财务盘点报告。 (4)审计部依据《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对公司6月30日存货盘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核查公司盘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并就发现的盘点计划编制、盘点表格式等问题下达了整改要求。审计部对公司7月31日盘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6月30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后续审计部将持续把存货管理列为重点监督领域,并督促各业务部门健全内控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5)审计部依据相关制度要求对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油天启智和科技有限公司8月31日存货盘点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监督盘点、查阅盘点表及复盘盘点报告,重点核查了盘点流程的合规性、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前期整改问题的巩固情况。检查发现,本次盘点工作组织有序,盘点资料完整,账实相符,6月及7月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出现反弹。同时,针对现场发现的个别存货标识不清、分区存放不足等细节问题,审计部已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同步完成整改。后续,审计部将持续优化检查方式,加大对存货管理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存货内控机制持续有效运行,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4、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与加强培训监督: (1)公司发出《关于限期修订及报备公司业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部门限期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与报备,通过组织召开制度修订评审会,各部门对修订后的制度条款进行逐项评审。 (2)完成制度评审后,公司正式发布了《天宜上佳内控手册-2026》,要求各部门自发布之日起严格遵照执行。人力资源部同步发出培训通知,要求各公司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与培训,覆盖全员,并将内控制度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12.4.10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ST天宜 公告编号:2026-07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铁道北500米”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综保区创新研发主楼4层413室”。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拟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章程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ST天宜 公告编号:2026-07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请于2026年11月11日10: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以及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邮政编码:102433 联系电话:010-69393926 传真:010-82493047 联系人:章丽娟、王武举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ST天宜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