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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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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后续将一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网址:www.igwfm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1、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可在股票与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灵活配置。原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为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和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及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0%与40%。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筛选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可在股票与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灵活配置。原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为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A股股票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A股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及股票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15%。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筛选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景顺长城安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不包含永续债及可续期债,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为7%,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降低为3%,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可在股票与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灵活配置。原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为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和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及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70%与30%。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筛选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不包含永续债及可续期债,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为7%,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降低为3%,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提高到9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景顺长城先进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先进智造”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选取涉及航天航空与国防、通信设备、半导体产品、生物科技、西药、电子设备与仪器、汽车、电脑与外围设备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到75%,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为1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景顺长城宁景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不包含永续债及可续期债,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1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降低为8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为1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8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原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为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和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及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15%。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挖掘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投资主题的公司。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设置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原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为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和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及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15%。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筛选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相匹配,同时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不包含永续债及可续期债,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23%,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到7%,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降低为7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精选具备高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投资范围覆盖主板、创业板等市场。原基准中的创业板综合指数为单市场指数,不能反映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创业板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中证新兴产业指数以中证800指数样本为样本空间,选取产品或服务具备稳定且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具有良好经济技术效益或能带动一批产业兴起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并按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选取排名靠前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到9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为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8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景顺长城安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不包含永续债及可续期债,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到23%,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到7%,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降低为7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采取自下而上个股投资,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考察业务价值、估值、管理能力及自由现金流。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8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为2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和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以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原基准采用的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相关标的已停止公布官方数据,无法准确反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运作情况。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5%,将活期存款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绩优成长”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成长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中证800成长指数相比,沪深300指数的行业构成更为均衡,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新增“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作为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和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以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原基准采用的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相关标的已停止公布官方数据,无法准确反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运作情况。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85%,其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为65%,新增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为2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10%,将活期存款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低碳科技”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指指数”调整为“沪深300碳中和指数”。沪深300碳中和指数从沪深300指数样本中剔除中证ESG评价在B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选取剩余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依据中证气候转型评价对指数权重进行调整,使指数碳强度以逐年递减为目标,并相对沪深300降低20%,为投资者提供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业绩基准和投资标的,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8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为2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9、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结合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对受惠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企业进行价值分析,深入挖掘相关股票的投资价值。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8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为2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环保优势”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和“沪深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碳中和指数”。沪深300碳中和指数从沪深300指数样本中剔除中证ESG评价在B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选取剩余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依据中证气候转型评价对指数权重进行调整,使指数碳强度以逐年递减为目标,并相对沪深300降低20%,为投资者提供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业绩基准和投资标的,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1、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公司治理”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ESG指数”。该指数从沪深300样本中剔除中证一级行业内ESG分数最低的20%的上市公司证券,选取剩余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为ESG投资提供业绩基准和投资标的,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主题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2、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75%,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为1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3、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成长、价值及收益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益的收益型股票。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65%,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降低为35%,不再单列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4、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领先科技”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5、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优质成长”主题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成长指数”。沪深300成长指数从沪深3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3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6、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支柱产业”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主题库包括申银万国一级行业分类中的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房地产、银行、非银金融、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子、国防军工、汽车、计算机、传媒、通信、轻工制造、家用电器和医药生物等,已覆盖19个申万一级行业,涵盖A股市场大部分行业。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原基准“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仅反映部分制造业板块,沪深300指数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市场整体表现,具备更强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7、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降低为55%,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到3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8、景顺长城华城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信用债投资要求主体外部评级AA及以上(其中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并辅以骑乘、息差、利差及可转债等策略。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高等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信用债,要求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不包含永续债及可续期债,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到2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降低为70%,并将活期存款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9、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到75%,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为1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0、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到75%,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为1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1、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精选具有竞争优势和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6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8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8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4、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智能生活”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中证800成长指数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65%,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为2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主题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5、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预期整体偏向于成长投资风格。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中证800成长指数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6、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增加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债券,新增“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本基金的债券资产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适时进行投资,主要通过自上而下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确定组合久期,并结合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进行债券资产配置,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为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7、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降低为75%,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到2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8、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为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A股股票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A股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及股票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15%。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精选具备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9、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和A股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新增“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85%,并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0、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信用债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由信用类债券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信用类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1、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和A股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考察分析投资标的。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为85%,并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2、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本基金投资范围和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包含可转债。本基金新增代表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为85%,其中新增可转债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为3%,其它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为82%;并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3、景顺长城景颐嘉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为85%,并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4、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分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为85%,并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5、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可转换债券是组合的重要配置方向。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本基金投资范围和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包含可转债。本基金新增代表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可转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30%,并将其它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7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6、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可转换债券是组合的重要配置方向。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本基金投资范围和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包含可转债。本基金新增代表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可转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10%,并将其它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9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7、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固定收益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偏股型基金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为8%,并将境外权益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并将黄金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8、景顺长城和熙安裕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固定收益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9、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固定收益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组成,以反映所有开放式债券型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0、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将多资产指数调整为股票指数和债券基金指数的拼接指数,并以下滑权益中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的中枢作为权重。
  本基金将权益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设置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内权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设置为“恒生指数”。恒生指数包括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整体表现的重要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权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将固定收益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设置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基金下滑曲线对应年份的权益中枢比例X%,其中A股股票部分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按90%和10%分配,并将固定收益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定为(1-X%)。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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