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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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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10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25,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47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问询回复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成思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本次拟回购数量以269.47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69.47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75,612,001股为基础,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0万元和回购金额上限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47元/股进行测算,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43.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0.29亿元,货币资金37.91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5,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56%、1.78%、6.59%。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68.34%,流动负债合计186.34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17.0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6年6月1日,孙成思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孙日欣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得归属1.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6年8月31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成思归属53.6万股,董事、总经理何瀚归属48万股,董事、副总经理徐骞归属6万股,董事、副总经理刘阳归属6万股,财务总监兼董秘黄炎烽归属8.4万股,副总经理蔡栋归属3.6万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孙日欣归属2.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登记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确认,截至公司问询回复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6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成思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上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10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1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将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10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9日
  至2026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11月13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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