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对相关基金管理人信息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有)进行更新,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基本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此外,同步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有)。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 网址:www.ctzg.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基于基金投资范围、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和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为可投资于债券、股票、现金类等资产的债券型基金,结合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及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等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股票资产、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0%、15%与5%。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沪深市场中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流动性管理需求,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0%。 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对中债综合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3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5%,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5%。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大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个股精选,充分挖掘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成长指数。沪深300成长指数从沪深300指数样本中,根据成长因子计算风格评分,选取成长得分最高的100只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沪深3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本基金界定的创新成长主题更为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对中债综合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0%。 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对中债综合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财通资管产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5%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沪深市场中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对中债综合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财通资管品质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5%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其中将股票资产中A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5%提高到70%、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提高到20%。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港股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品质消费主题相关股票,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选取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作为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大消费领域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大消费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对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0%。 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对中债综合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财通资管优选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5%,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5%。 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对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财通资管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通过量化多因子模型精选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5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对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从15%降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提高至95%。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中短期债券,且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3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能较好地反映中短期债券市场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根据基金合同对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从20%降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5%。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3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偏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根据基金合同对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统一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同时,对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表述进行了规范。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从20%降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5%。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3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偏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根据基金合同对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统一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同时,对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表述进行了规范。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从20%降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5%。 同时,对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和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从20%降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5%。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3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能较好地反映中短期债券市场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根据基金合同对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财通资管稳兴增益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股票,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沪深市场中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对中债综合指数的表述进行了规范。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关于调整财通资管现金聚财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待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消除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40%/年,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