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