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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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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6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分别为魏军、王新星、孙鸿文、张建新、吴传利、张大光、王红军。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2人,董事高尔心和惠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魏军和王新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修订。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7日在南阳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6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11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1月16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颖,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6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8,750.19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260,067.29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154,675.70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0,874.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0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0人次、纪律处分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2024年、2025年是本公司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是本公司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金闻,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薛志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薛志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闻,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期审计收费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1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审计机构承担。
  5.其他说明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受聘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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