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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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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3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42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且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3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45,359,24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9.4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365,8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9.4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682,93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4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6年10月28日数据;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流动资产11,889,933,572.42元,总资产15,794,768,446.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13,804,072.05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68%、1.27%、2.15%。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93%,货币资金为1,983,507,768.70元,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股份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6年6月11日,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董事、总裁谈文先生,董事张金柱先生,董事、副总裁宋劲鹏先生,董事、副总裁杨庆亨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蔡雪峰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得归属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等期限内,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董事、总裁谈文先生,董事张金柱先生,董事、副总裁宋劲鹏先生,董事、副总裁杨庆亨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蔡雪峰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在本次回购期间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可能,具体归属时间及数量以实际归属安排为准。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韦在胜先生系公司董事长。2026年10月26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6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且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065772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的提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42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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