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流通股数量为27,702,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6年7月8日,公司按计划完成该次全部回购操作,实际回购股份10,638,7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91元/股,最低价为43.70元/股,回购均价为46.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99,937,085.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可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5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8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以日常经营中的实际外币结算需求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涉及较多外币结算需求,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交易不涉及缴纳保证金,将通过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的方式进行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国内外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期限限定一个月内)和外汇掉期交易业务(期初即锁定近端及远端汇率,无汇率波动风险)。 (五)交易期限及相关授权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宏观政策及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汇率可能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产生损失,或套期保值效果未达预期。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如相关制度及审批流程未得到有效执行,或操作人员出现判断偏差、操作失误,可能引发内部控制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实际外汇收支与预测发生偏差,可能导致相关交易无法按计划交割、平仓或展期,并产生额外成本。 4、履约风险:如交易对手因经营、财务或其他原因未能按约履行合同,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按照约定价格交割、相关风险敞口不能得到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以日常经营中的实际外币结算需求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时,根据实际经营中的外币收付币种、金额和期限合理安排交易,确保相关交易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并与实际外汇风险敞口相匹配。 3、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审慎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外汇远期及掉期产品,并持续关注外汇市场变化及交易对手履约能力,降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 4、公司已制定《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交易业务的审批授权、职责分工、交易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加强对交易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风险。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5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按规定参与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加强相关业务的内部管控,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和资金安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和《春秋航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