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ST龙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6)浙02破申13号《通知书》,公司债权人上海振堃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1)。 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6)浙02破申13号《决定书》,宁波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如到期确有必要延长的,上海振堃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或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向宁波中院提交延期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1)。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收到宁波中院出具的(2026)浙02破申13号《通知书》。宁波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3)。 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6),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于2026年12月7日(含当日)前,按照《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对于附利息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9月30日)、债权类型、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流动性及业务经营风险 2026年传统建筑行业业务竞争激烈,总承包施工项目及PPP项目逾期款项回笼不及预期,现金流状况难以短期扭转。根据公司征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金融机构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127,253.1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18%;集团期末受限资金18,420.31万元,其中包含冻结资金9,794.66万元,基本银行账户冻结合计51个。鉴于行业环境及公司现金流困境,预计2026年度公司业务承接难度将持续攀升,营收规模仍将在低位徘徊,净利润或将持续大额亏损。 (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建筑施工行业具有营运资本较高、工程项目前期投入大等特点,施工的进度与相应工程款的结算之间会存在一定的时滞与差额。鉴于行业环境,催收不及预期且部分“工抵房”去化周期长价格下跌,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 (四)诉讼风险 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且现金流紧张存在金融机构债务逾期,因此生产经营中将发生工程材料、人工费支付等诉讼及金融机构诉讼等事项,产生诉讼案件增加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流动性紧张及经营压力等多重困难。预重整管理人进场后,在属地政府的支持协调和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有序推进清产核资、经营状况调查、主要债权人沟通、债权申报及意向投资人对接等预重整工作。若公司预重整工作顺利推进,并经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且顺利执行,有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改善经营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进入相关程序,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