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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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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6-06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基本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88508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85087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据此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自2026年10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11.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4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1.5元/股-0.0885087元/股≈11.4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6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大洋电机,证券代码:002249)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0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近期资本市场对机器人概念关注度较高,相关板块市场表现活跃。公司具身智能机器人关节模组业务从技术验证到规模应用仍需一定培育周期,目前公司该业务处于研发/测试阶段,尚未形成营业收入,后续的市场拓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未向无关第三方提供相关业绩信息。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9,899.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47%,实现净利润51,883.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54.8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2.12%、42.04%。 5.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与近期市场走势存在较大偏离。截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滚动市盈率28.17,高于公司所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滚动市盈率18.2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截至2026年10月28日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6.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因鲁楚平先生与彭惠女士离婚纠纷一案,根据彭惠女士的申请,法院对鲁楚平先生名下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上述诉讼及协助执行事项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因该案件尚未完成审理程序,公司无法判断诉讼结果,亦无法预计诉讼进程及判决时间,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证券简称:大洋电机,证券代码:002249)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0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及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问询及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资本市场对机器人概念关注度较高,相关板块市场表现活跃。公司具身智能机器人关节模组业务从技术验证到规模应用仍需一定培育周期,目前公司该业务处于研发/测试阶段,尚未形成营业收入,后续的市场拓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未向无关第三方提供相关业绩信息。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9,899.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47%,实现净利润51,883.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54.8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2.12%、42.04%。 4.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与近期市场走势存在较大偏离。截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滚动市盈率28.17,高于公司所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滚动市盈率18.2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截至2026年10月28日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因鲁楚平先生与彭惠女士离婚纠纷一案,根据彭惠女士的申请,法院对鲁楚平先生名下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上述诉讼及协助执行事项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因该案件尚未完成审理程序,公司无法判断诉讼结果,亦无法预计诉讼进程及判决时间,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7.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6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2071执保361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其所附的(2026)粤2071民初281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其所附的《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1.(2026)粤2071民初281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彭惠 被申请人:鲁楚平 彭惠与鲁楚平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彭惠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鲁楚平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彭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鲁楚平名下价值相当于3,076,92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2.(2026)粤2071执保361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关于彭惠与鲁楚平财产保全一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的(2026)粤2071民初281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请公司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冻结鲁楚平持有的公司(证券代码:002249)股票415,087,341股及其对应孳息; (2)冻结鲁楚平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对应股票98,022股的份额及相应的财产权益; (3)冻结鲁楚平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全部工资、奖金、绩效薪酬、津贴及其他劳动报酬(金额以100,432,246.78元为限)。 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暂停支付期限为壹年,自公司收到本文书之日起算。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协助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上述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楚平先生所持上述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3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定于2026年10月30日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冻结鲁楚平先生所持公司股票415,087,341股对应的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本次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并要求公司协助执行的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6)粤2071民初281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2.(2026)粤2071执保361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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