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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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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标普500ETF南方,交易代码:5136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连续停牌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2026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标普500ETF南方,交易代码:5136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连续停牌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限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10月30日起,调整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放期限,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更新相关表述,并更新必要信息,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开放期限
  本基金开放期限由“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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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6年10月30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债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承销商”)承销发行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6大唐K1” )债券。 中信证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因此本次债券投标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26大唐K1”债券发行结果,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中信证券本次承销发行债券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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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南方均衡配置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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