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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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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10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0.6亿元(含)-1.2亿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七)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拟回购股份将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进行,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9月30日,提议人吴黎明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获授第一期解锁股份385,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169%。
  提议人吴黎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吴黎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吴黎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通过后的最终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具体以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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