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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两项指标数据按照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于2026年9月23日到账并完成验资,于2026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上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为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进行新增股份登记的数据,即未包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2026年10月8日,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股份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比例、排名等已相应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英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7日 (星期二)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0日 (星期二)至11月16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shareat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7日 (星期二)09:00-10:00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7日 (星期二)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何洪先生 董事、联席CEO、财务总监:刘国柱先生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袁艾先生 独立董事:叶秀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0日 (星期二) 至11月16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shareat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7日 (星期二)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2851663 邮箱:dongmi@shareat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因部分卖方拟注销而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签订补充协议的背景及后续安排 (一)背景 1、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电子”)80%股权,取得其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与本次交易卖方(具体为河南九日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梅花、李凌祥、厦门天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大鸿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省慧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杭刀具(苏州)有限公司、张照民、张有高、张玉兰、柯建泉、高武艺、李春凤、王梅江、申亚丽、胡圣斌、黄颖、赖俊)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2026年8月,本次交易已完成股权交割,慧联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中,上述卖方之一河南省慧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聚基金”)已将其持有的慧联电子1.4227%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现因其唯一投资项目慧联电子已被并购、基金存续目的已丧失,拟进行注销清算程序。 3、河南九日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九日旭”)持有慧聚基金99.98%份额,河南九日旭是慧联电子原实控人徐梅花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中,河南九日旭及徐梅花将其持有的慧联电子63.3932%股权转让给公司,是本次交易的主要卖方和对应权利义务承担方。 (二)后续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慧聚基金与公司、慧联电子均无业务及资金往来。为确保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等重要事项的连续性与责任落实的确定性,慧聚基金尚未完成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原协议项下剩余30%股权转让对价对应的全部收款权益及相关合同责任等全部拟由河南九日旭依法承接,同时由持有慧聚基金0.02%份额且担任慧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九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项下相关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共同承接相应责任,并由前述相关各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慧聚基金相关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及承接安排具体见下文。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慧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河南九日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乙方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九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权利与义务转移 1、乙方将其在《关于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项下剩余30%股权转让对价(以主协议约定的最终转让价格据实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68,211.90元)对应的全部收款权益,以及业绩对赌项下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权益,整体转移至丙方。 2、甲方同意上述转移。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取代乙方享有前款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主协议项下剩余对价的核算与兑付、业绩对赌的核算与执行等全部后续事宜,均由甲方直接与丙方对接办理。 3、本次转移不构成对主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指标、承诺期限及补偿标准的变更或减免。 (三)付款安排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主协议项下第二次、第三次及第四次付款中,原应支付予乙方的款项,均改付至丙方指定账户。甲方按前款约定向丙方完成支付的,即视为已就相应款项对乙方履行完毕主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乙方不得再就同一款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权利、义务的列示与承担 1、乙方在主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其承担安排如下: ■ 2、上述各项义务,除竞业禁止、保密及不再适用的事项外,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方均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任一事项直接要求丁方全额赔偿,无须先向乙方、丙方主张或先行执行其财产,丁方不得以乙方注销、财产不足或权益已转移至丙方为由抗辩。 3、兜底安排:乙方在主协议项下未明确列明的其他权利、义务及相关合同责任,均由丙方全部承接享有或承担;其中属于义务或责任的,丁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三、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签订属于公司完成对慧联电子收购后的正常程序,除部分卖方主体发生变更外,其他相关约定并未发生变化,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主协议的切实履行,避免因主体灭失导致的履约断层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因部分卖方注销而签订补充协议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承诺的切实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因部分卖方注销而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鸿鹭联创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鹭联创”)、联创(新乡)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精密”)、厦门慧锐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锐鸿”),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155,032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将增加至170,032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慧联电子拟为其三家全资子公司鸿鹭联创、联创精密、慧锐鸿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共不超过1.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慧联电子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慧联电子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为 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计算基准日为2026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日,慧联电子于2026年8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慧联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前发生的,已经过当时慧联电子内部董事会审议,不在此次担保事项内。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慧联电子可根据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各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鸿鹭联创 ■ 2、联创精密 ■ 3、慧锐鸿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本次慧联电子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慧联电子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营的孙公司,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0,032万元(为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被动对外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余额为48,398.56万元(不含被动对外担保余额5,100万元以及慧联电子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前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3,833.96万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0.51%和9.9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 年 9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个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44,269,875.0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个季度应计提信用减值金额为27,415,075.9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应计提存货资产减值金额为16,854,799.1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对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 44,269,875.0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3日签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5,920,873股,发行价格为47.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795,355.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2,113,631.0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原计划由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公司结合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拟增加控股孙公司武汉市新锐惠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惠沣”)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武汉惠沣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不超过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以借款的方式根据实际需求汇入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根据借款期限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不低于LPR。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新增实施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合同签署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属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名称: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变更项目一收购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 ● 本次节余金额为714.3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均已结项。 关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1月,公司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7,840万元用于收购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工具”)70%股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收购富邦工具70%股权,并于2026年2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现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变更项目一收购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结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收购富邦工具的交易协议约定,获得富邦工具70%股权的总对价为7,840万元,其中,向股权转让方支付金额总计为7,140万元,向富邦工具履行出资义务700万元,公司预留前述股权转让款7,140万元的10%作为尾款,并约定待2026-2028年3年业绩承诺期满,按实际业绩对交易对价调整后,以自有资金支付新确认的尾款。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推进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14.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与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该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变更项目一收购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4,278.03万元(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91.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3日签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5,920,873股,发行价格为47.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795,355.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2,113,631.0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278.03万元(含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278.03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8.17万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91.57万元(不含税),公司将对上述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4,278.03万元(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91.57万元(不含税),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0Z0233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9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用于实施“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新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智造”)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33.61万元,用于实施“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新锐和新锐智造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3日签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5,920,873股,发行价格为47.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795,355.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2,113,631.0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武汉新锐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用于实施该项目;鉴于“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锐智造,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锐智造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33.61万元,用于实施该项目。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武汉新锐、新锐智造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武汉新锐 ■ 2、新锐智造 ■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与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武汉新锐和新锐智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用于实施“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向全资子公司新锐智造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33.61万元,用于实施“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具体的增资进度。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和新锐智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出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控股孙公司武汉市新锐惠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手续、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变更项目一收购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新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新锐和新锐智造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电子”)拟为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厦门鸿鹭联创工具有限公司、联创(新乡)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慧锐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因部分卖方拟注销而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收购慧联电子80%股权,取得其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与本次交易卖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鉴于卖方之一河南省慧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聚基金”)因其唯一投资项目慧联电子已被并购、基金存续目的已丧失,拟进行注销清算程序,为确保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等重要事项的连续性与责任落实的确定性,慧聚基金尚未完成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原协议项下剩余30%股权转让对价对应的全部收款权益及相关合同责任等全部拟由河南九日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承接,同时由持有慧聚基金0.02%份额且担任慧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九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项下相关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共同承接相应责任,并由相关各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慎考虑,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因部分卖方拟注销而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6年10月8日,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新增25,920,87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35,526.3279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8,118.4152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由35,526.3279万股变更为38,118.4152万股,鉴于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根据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会,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11月12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ongmi@shareate.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11月12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及时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临时登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 邮政编码:215121 电子邮箱:dongmi@shareate.com 联系电话:0512-62851663 联系传真:0512-62851805 联系人:袁艾、魏瑞瑶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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