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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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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K0ML1X7K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大道339号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沈四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合肥海源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中源传动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陈加华担任该公司董事。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本公告中所有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湖北中源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为2025年11月成立的公司,无2025年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主体,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加强与相关方交易的合同管理,确保关联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产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及提供服务以及其他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中力数智新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智新仓”)
  ●投资金额: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单方对控股子公司湖北数智新仓增资人民币2,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湖北数智新仓的持股比例将由87.5%提升至90.91%,湖北数智新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满足湖北数智新仓智能仓储机器人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快推进湖北数智新仓项目建设,满足其智能仓储机器人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智能物流装备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单方对控股子公司湖北数智新仓增资人民币2,25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湖北数智新仓的持股比例将由87.5%提升至90.91%,湖北数智新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辉、汪时锋、廖发培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湖北数智新仓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先生控制的主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主体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单方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襄阳智新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襄阳智新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2、襄阳智新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襄阳智新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二)襄阳智摩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襄阳智摩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2、襄阳智摩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襄阳智摩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襄阳智堆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襄阳智堆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2、襄阳智堆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襄阳智堆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四)襄阳智料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襄阳智料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2、襄阳智料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襄阳智料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数智新仓基本信息
  ■
  (二)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中所有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五)湖北数智新仓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本次为单方增资,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货币资金出资,增资金额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
  (二)定价依据:本次增资价格参考湖北数智新仓设立时的原始出资价格,并结合其当前净资产、项目投入、发展前景综合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关联增资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必要性
  1、保障项目建设:补充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智能仓储机器人产线按时投产,抢抓市场机遇。
  2、强化控股地位:通过单方增资提升持股比例,巩固公司控制权,保障战略方向与经营决策主导权。
  3、完善产业布局:助力公司完善数智物流装备产业链。
  4、协同发展:与公司现有电动叉车、智能搬运设备业务形成协同,提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影响: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经营影响:项目达产后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市场份额。
  3、合规影响: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信息披露规范,符合监管要求。
  4、独立性及同业竞争影响: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满足湖北数智新仓智能仓储机器人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何金辉、汪时锋、廖发培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力股份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事前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9,988.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评估,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254.84万元。
  2、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经评估,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734.05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9,988.8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988.89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力”)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18,947.97万元,自2026年12月1日起免收借款利息(此前已计提利息仍按原约定执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2,185.13万元、18,947.97万元、9,420.45万元借款。借款利息根据借款资金实际借用天数按年结算,各年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计算,借款期限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本次免息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公司拟对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北中力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而提供的借款18,947.97万元,自2026年12月1日起免收利息(此前已计提利息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本次免息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北中力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而提供的借款,免收借款利息,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湖北中力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自2026年12月1日起免收借款利息。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力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4:00-15: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11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epir@ep-e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4:00-15: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何金辉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廖发培先生
  董事兼财务总监:汪时锋先生
  独立董事:楼燕芬女士、何建龙先生、喻梅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11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epir@ep-e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2-5333958
  邮箱:epir@ep-e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8日
  至2026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6日8:30-11:30
  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5333958
  联系传真:0572-5333958
  联系人:廖发培、吴碧青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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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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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3.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30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8.20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同时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3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9.5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70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同时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0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2.0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8.3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3、本次增加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5.1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以下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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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135.11%,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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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原则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按照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内新设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前期经审议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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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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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柳晓宇、杭州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控制的股权比例为58.00%,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控制。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135.11%,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1%;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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