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卫、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及会计主管胡晓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报告期”、“报告期”指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指2026年9月30日。
  4、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本季度报告所列数据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所载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该等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资料并无差异。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三季度,国内经济结构性分化特征延续,消费修复依旧偏慢,智能制造相关产业及其出口保持景气。燃油价格虽较第二季度高位有所回落,但仍显著高于去年同期,对物流企业经营业绩的传导压力依然存在。国际贸易方面,传统旺季备货需求带动国际空海运货量稳步增长,叠加部分海运航线运力紧张,海运运价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围绕速运物流、数智供应链、国际业务三大战略主线,坚持价值经营、优化业务结构,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总件量40.3亿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22.2亿元,同比增长4.9%。
  在速运物流业务方面,公司2025年推进“激活经营”机制,初期通过业务量高速增长带动网络产能提升及模式优化。为进一步调优业务结构,公司于2025年第三季度推出“激活经营”进阶机制,经营导向由“规模驱动”进阶为“价值驱动”,通过动态调整市场策略,保障业务高质量增长。在去年同期高基数背景下,2026年第三季度速运物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0.4%,单票收入同比提升7.4%,业务结构更加健康,经营策略有效落地。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场景生态,积极把握中秋礼赠、文旅出行、校园开学季等场景,中高端时效收入(不含电商退货)保持稳健增长;同时向产业链生产端延伸,单票100公斤以上工业大件业务收入延续良好增长。
  在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方面,公司全速推进战略布局与业务拓展,2026年第三季度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9.7%,第二增长曲线动能持续释放。在数智供应链领域,公司加快核心行业头部客户合作渗透,物流服务由单一环节向仓运一体、国际业务、数智化等多元场景延伸,并以方案能力标准化推动供应链服务向中小客群快速覆盖;同时,公司紧抓智能制造蓬勃发展机遇,在高科技、工业设备、汽车等行业的供应链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在国际业务领域,公司坚定推进“亚洲唯一、全球覆盖”战略,持续加强国际空海陆铁干线运输、清关能力以及海外仓等核心节点建设,依托全球服务网络与丰富产品组合,积极把握中国企业出海的战略机遇,国际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公司长期坚持推进经营优化和精益管理,实现业绩稳步提升。一方面,业务结构优化及单票收入回升,带动经营效益持续改善;另一方面,公司常态化落实精益管控,完善网络模式与资源配置,持续推动结构性降本。同时,AI技术及智能装备的规模化应用逐步释放数智化降本空间。得益于上述举措有效落地,公司部分缓解油价高位对运力成本的传导压力,2026年第三季度达成毛利额人民币104.3亿元,同比增长6.5%;毛利率为12.7%,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
  在费用方面,公司以AI技术赋能数智化管理,提升销售效益,推动组织精简,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同比分别下降0.1和0.3个百分点。同时,公司研发投入保持平稳,研发费用率同比基本持平;资本结构整体稳健,财务费用率同比基本持平。
  综上,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达成稳健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人民币27.1亿元,同比增长5.5%,归母净利润率为3.3%,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人民币25.3亿元,同比增长13.8%,扣非归母净利润率为3.1%,较上年同期提升0.2个百分点。
  关键财务数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千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就全球发售以每股34.3港元的价格成功配售及发行17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元。经扣除与全球发售相关的承销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本公司全球发售的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6.62亿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358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人民币52.99亿元。
  根据最新营运及业务需求,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H股IPO募集资金中原分配用于加强国际及跨境物流能力的约人民币9.3亿元重新分配至提升及优化在中国的物流网络及服务。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全球发售募集资金已按招股章程所载的计划用途及经董事会决议重新分配后的比例使用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 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H股新股
  本公司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般性授权,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配售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每股H 股 42.15 港元的配售价配发及发行合计 70,000,000 股新 H 股。2025 年7月4日,公司成功完成配售,经扣除与配售相关的承销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配售募集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34亿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139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人民币26.81亿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配售募集资金已按配售公告所载的计划用途及比例使用,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 公司通过全资境外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境外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为全资境外子公司的本次发行提供担保。2025年7月10日,可转债完成发行,经扣除与发行可转债相关的承销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可转债募集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09亿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165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人民币26.66亿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已按发行公告所载的计划用途使用,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25.33亿元用于增强本集团国际和跨境物流能力、研发先进技术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及一般企业用途,已使用金额约占募集资金所得款项净额的95%。
  于2026年7月8日,可转债已到期,本公司已全额清偿并注销可转债。
  (四) 根据一般性授权向极兔速递发行H股
  为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亚洲及全球物流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于2026年1月15日,公司与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兔速递”)签订认购协议,在满足相关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每股10.10港元的价格认购极兔速递发行的821,657,973股股份,公司以每股36.74港元的价格向极兔速递发行225,877,669股公司H股。于2026年6月9日,上述认购协议所载的若干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公司向极兔速递配发及发行225,877,669股本公司H股。经扣除与发行相关的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本次公司向极兔速递发行H股募集所得款项净额约82.89亿港元(约人民币72.08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净额已悉数用于偿还公司境外子公司认购821,657,973股极兔速递股份举借的过桥贷款。
  三、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公司完成A股回购股份方案并实施注销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及变更,变更后的回购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止(即2027年3月29日),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160,1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4%,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7.46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9.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160,160,000 股回购 A 股股份的注销手续。
  2、公司实施H股首次回购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 H 股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 5 亿元的H 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止(即2027年3月29日),此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H股股份14,389,200股,回购总金额约为港币4.5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8%,平均成交价为港币31.22元/股。
  (二)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为实现公司海外发展战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以及提升海外资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Global 2026 Limited在境外公开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100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75%,发行规模人民币50亿元;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85%,发行规模人民币50亿元(以下合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由公司提供担保。
  2026年9月22日,SF Holding Global 2026 Limited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本次债券已于2026年9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三)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的实施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自愿赠与,涉及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万股 A 股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
  本持股计划是中长期激励方案,在存续期内分9个年度进行授予、归属,参与人包括对公司未来经营与业绩增长有直接且重要影响和贡献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持股计划每年授予参与人合计不超过18,000万份虚拟股份单元,每年度参与人的人数不超过16,000人,具体每年授予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届时实际情况确定。于每年授予后的次年一季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核算价格高于虚拟股份单元的授予价格的增值部分初步核算所对应的可归属股份数。参与人最终归属股份数还需根据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进行最终确定。每次归属后设置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后设置相应的服务期,参与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在锁定期和服务期内享有现金分红的权利,其完整权益在服务期届满后享有(持股计划约定的异动情形除外)。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2026年授予虚拟股份单元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92名参与人授予11,196.4018万份虚拟股份单元,授予价格同为人民币35元/份。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为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参与投资两只股权投资基金。
  2026年8月3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S.F. Express(Overseas) Limited签署了《Linear Capital VI L.P. Subscription Agreement And Investor Questionnaire》,Linear Capital VI L.P.基金聚焦于泛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主要投资于前沿科技方向早期企业的股权,该基金目标规模计划为 2.5 亿美元,其中S.F. Express(Overseas) Limited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美元。
  2026年9月2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投资”)签署了《杭州创奕未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杭州创奕未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为聚焦泛硬科技的综合行业策略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期企业,并兼顾对部分偏早期、高成长型企业的投资。基金和平行投资载体的目标规模总额为人民币70亿元,其中顺丰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该基金已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ET177。
  关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卫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 会计主管:胡晓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卫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 会计主管:胡晓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因公司实施 A 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9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8.68 元/股。)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子公司收购S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码为“2191.HK”)全资附属公司SF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及公司间结余,总对价约为港币2,611,147,699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S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将依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准则》终止并清算,基金份额单位将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行H股股份、完成A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A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9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24.0374万份,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72.7756万份调整为48.738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15.5564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4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行权价格为38.40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同意公司接受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静女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函件,指派曾静女士担任公司联讯通账户的管理员,负责注册账户、设置公司档案、管理用户权限及设置顾问授权等事宜,并授权曾静女士就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注册及后续使用作出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相关事宜。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董事会委任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不超过3年。于上述委任后,公司授权代表为执行董事何捷先生及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辞任暨授权代表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及概述
  S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顺丰房托”)系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分拆旗下物流产业园资产,发起设立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物流地产基金。公司原计划将顺丰房托打造为长期资本循环平台,通过该平台逐步释放相对重资产的物流物业组合价值,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然而受当前宏观经济环境挑战影响,叠加基金单位交易流动性有限,制约了顺丰房托的股权融资与业务发展空间。
  基于公司物流资产长期战略布局,本公司拟通过收购分拆资产重新取得分拆资产完整控制权,有助于公司更灵活性的统筹和优化资产布局,并消除持续性的冗余行政及管理开支;同时,也向顺丰房托的基金单位持有人提供了优化资本配置、兑现切实价值的良好契机。
  2026年10月29日,本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SF Fengtai Industrial Park Holdings Limited(顺丰丰泰产业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DB Trustees (Hong Kong) Limited(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顺丰房托的受托人,以下简称“卖方”)、SF REI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顺丰房托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顺丰房托管理人”)订立买卖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据此,买方将向卖方收购顺丰房托直接全资附属公司SF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顺丰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售主体”或“顺丰物流”)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及受让交割时出售主体尚未向顺丰房托偿还的公司间应收款项(以下简称“公司间结余”),总对价约为港币2,611,147,699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顺丰房托将不再持有出售主体的任何权益。
  鉴于顺丰房托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运营业务及资产均已纳入本次出售主体的范围,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顺丰房托将依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准则》终止并清算,基金单位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本公司通过买方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亦将获得清算、获得分配收益(以下简称“拟议特别分配权益”)。
  卖方已与顺丰房托管理人签署信托契约,卖方作为顺丰房托的受托人,根据顺丰房托管理人的指示签署本次交易的有关协议。
  2、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买方100%股权,并通过买方间接持有顺丰房托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36.61%份额。公司董事何捷先生担任顺丰房托管理人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甘玲女士担任顺丰房托管理人非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顺丰房托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顺丰房托
  1、企业名称:S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2、住所:香港铜锣湾礼顿道111号利园六期20楼2002室
  3、企业类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4、成立日期:2021年4月29日
  5、房托管理人:SF REI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6、房托管理人执行董事:林聪智
  7、已发行基金单位数目:820,355,741
  8、主要持有人:顺丰丰泰产业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顺丰房托36.61%已发行基金单位
  9、主营业务:物业投资
  10、主要历史沿革:顺丰房托系由公司以其原持有的香港青衣亚洲物流中心-顺丰大厦、佛山桂城丰泰产业园及芜湖丰泰产业园三项物流物业作为底层资产注入并发起设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顺丰房托于2021年5月1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2191.HK”。2022年6月24日,长沙丰泰产业园由公司注入顺丰房托,系顺丰房托自上市后首次收购的资产。
  11、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港元
  ■
  1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何捷先生担任顺丰房托管理人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甘玲女士担任顺丰房托管理人非执行董事,公司间接持有顺丰房托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36.61%份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顺丰房托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13、顺丰房托为境外机构,经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顺丰物流
  1、企业名称:SF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
  2、住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企业类型:境外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5日
  5、董事:林聪智
  6、注册资本:1港元
  7、公司编号:2050307
  8、股东信息:顺丰房托持有顺丰物流100%股权
  9、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10、顺丰物流及其所有全资附属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港元
  ■
  11、顺丰物流为境外机构,经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顺丰物流为顺丰房托的全资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12、本次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出售主体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项下持有四处物业资产,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物业资产权属清晰,截至本公告日,香港物业、芜湖物业和长沙物业分别用于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查封等权利负担情形,不涉及尚未完结的争议、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顺丰房托2026年中期报告,上述资产于2026年6月30日的估值合计为6,206.5百万港元。
  13、股东权利条款:顺丰物流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公司间结余
  本次交易中涉及受让的公司间结余基本情况如下:
  1、债权人:顺丰房托
  2、债务人:顺丰物流
  3、金额:港币2,857,112,000元
  4、发生日期及原因:于顺丰房托全球发售前后,顺丰物流作为顺丰房托全资附属公司,使用顺丰房托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于购买相关资产,因此产生顺丰房托对顺丰物流的关联方应收账款。截至2026年6月30日,顺丰房托对顺丰物流的应收款项余额为港币2,857,112,000元;
  5、发生时的决策程序:顺丰物流系顺丰房托的全资附属公司,经顺丰房托内部审批决策后实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及依据
  本次交易总对价为港币2,611,147,699元,系由买方与顺丰房托管理人(代表顺丰房托)经公平磋商,并参考以下因素:(i) 截至2026年6月30日,出售主体经分派调整资产净值;(ii) 出售主体的业绩及发展前景;以及(iii) 顺丰房托的历史单位价格表现。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买方、卖方及顺丰房托管理人于2026年10月29日就出售股份及公司间结余的处置事宜签订的买卖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价及支付方式
  1、本次交易总对价为港币2,611,147,699元,公司本次交易使用银行贷款及/或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
  2、于交割时,买方基于其持有顺丰房托基金单位份额(即300,355,741个基金单位)而享有的拟议特别分配权益金额港币952,127,699元,应从交易对价中予以扣除;冲抵后剩余的港币1,659,020,000元款项,由买方在交割时以现金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先决条件
  本次交易的完成以下列条件满足为前提:
  1、已从独立基金单位持有人处获得批准: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准则》提出的顺丰房托终止及清算方案;根据相关准则及适用法律要求,提出的单位退市方案;
  2、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及实施本次交易所需的、来自出售主体及其子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第三方的一切必要许可、同意、批准、授权、豁免等文件均已取得且未被撤销;
  3、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及实施本次交易所需的、来自所有相关监管机构的一切必要许可、同意、批准、授权、豁免等文件均已取得且未被撤销,且相关监管机构均未作出限制或禁止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命令或决定;
  4、卖方所作保证在重大方面仍保持真实、准确且无重大误导;
  5、买方所作保证在重大方面仍保持真实、准确且无重大误导;
  6、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被出售主体的业务、经营状况、资产或利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由香港证监会批准、且在交割前未撤销的关于豁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准则》相关要求的豁免。
  (三)交割安排
  交割时间应为:自所有条件均满足(或获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后,或由各方另行约定的时间;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自所有条件均满足(或获豁免)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后。
  交割之日起七个营业日内,顺丰房托将进行2026年度第二次中期分派,买方于本协议中同意放弃2026年度第二次中期分派的应得权利。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债务重组等,也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顺丰物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重新取得香港物业、佛山物业、芜湖物业、长沙物业的完整控制权,公司可统筹集团物流资产布局,获得物流资产运营及资产盘活的灵活空间,充分挖掘物流资产长期价值,更好支持集团物流业务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自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顺丰房托发生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6.96亿元,其中因续签香港物业、佛山物业、芜湖物业及长沙物业未来2-5年的物业租赁协议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为人民币6.94亿元,公司已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物业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因公司实施 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9月激励对象行权使得公司A股股份数增加8,750股,公司A股股本从4,799,421,659股增加至4,799,430,409股。
  2、2026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发行225,877,669股H股,公司H股股本从240,000,000股增加至465,877,669股。
  3、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变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6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60,160,000股A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A股股本从4,799,430,409股减少至4,639,270,409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5,039,421,659股增加至5,105,148,078股,其中A股为4,639,270,409股,H股为465,877,669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6年A股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4,799,430,40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0,160,000股A股后的4,639,270,409股A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4.9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人民币4.41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人民币0.4736483元/股计算。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9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七节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38.882-0.4736483≈38.408元/股。
  3、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公司此次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0374万份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4.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2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10月27日届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6.9438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未达到100%,公司对其当期不能完全行权的2.493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以上合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24.0374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72.7756万份调整为48.738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15.556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名,涉及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3%。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8.408元/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7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25%。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截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可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
  (二)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4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10月27日届满;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未达到100%。
  以上合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24.0374万份,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72.7756万份调整为48.738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15.5564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顺丰JLC2”。
  (三)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315”。
  (四)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上表仅包括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情况,不包括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情况。
  (五)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24名。
  (六)行权价格:人民币38.408元/股。
  (七)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八)行权安排: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九)可行权日:激励对象自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行权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方可行权。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缴纳方式为公司代扣代缴。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在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具体摊销费用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辞任暨
  授权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甘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函。甘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甘玲女士的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甘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甘玲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甘玲女士自2015年加入公司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参与并协助推动了公司A股上市及H股上市,为公司资本运作及规范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对甘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长王卫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甘玲女士辞任后,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作为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及经验的人士,将担任公司的唯一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安排持续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董事会已委任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于上述委任后,公司授权代表为执行董事何捷先生及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