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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灿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灿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已于2026年7月将下属控股孙公司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亚东”)100%股权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其债权通过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给清远市鑫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成交价格为7405.01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确认。 ●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出售资产产生的利润累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是对公司前期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100%股权及债权事项的确认。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打包转让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亚东”)100%股权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 公司于2026年3月至7月,通过二次挂牌及公开竞价,将宁夏亚东100%股权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转让给清远市鑫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成交价格为7405.01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确认。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转让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染租赁”)100%股权。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江苏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本次交易全部价款7187.69万元及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亚邦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出售资产产生的利润累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清远市鑫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3P3U98E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方伟洪 6、成立日期:2019年9月3日 7、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长埔社区附城大道78号盈链数字经济产业园15号楼4层自编号01 8、经营范围:社会经济咨询;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应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广告业;批发业;零售业;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清远市浩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3.30%,清远市浩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9.70%,清远市君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00%,清远市泽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 10、其他说明:清远市鑫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经查询,清远市鑫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由两部分组成: 债权资产:公司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 股权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隆公司所持有的宁夏亚东100%股权。 2、基本信息 ■ 3、股权结构 ■ 4、其他信息 (1)上述标的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过其他增资、减资或改制。 (2)权属状况说明: 2.1 宁夏亚东为公司2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房产抵押反担保,公司及恒隆公司不存在为宁夏亚东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2.2 前期,为满足宁夏亚东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借款余额9,100.00万元。 2.3 恒隆公司持有的宁夏亚东100%股权(对应2000万元出资额)已于2020年9月4日,因债务担保质押给亚邦股份,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获得质押权人亚邦股份的同意。 除上述情况外,宁夏亚东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亚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一 标的资产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标的资产二 标的资产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股权及债权将作为一个资产包打包处置,本项目若形成竞价,则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方案已由标的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将根据其方案妥善安置。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 1、评估对象: 宁夏亚东的股东全部权益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 2、评估范围:宁夏亚东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的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宁夏亚东提供的2025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6,177,044.44 元、106,617,045.30 元和-60,440,000.86 元。宁夏亚东的负债中包括应付亚邦股份91,000,000.00 元。宁夏亚东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22 项专利权及3项软件著作权一并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4、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5、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于宁夏亚东的股东全部权益,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则采用分析法来确定价值。 6、评估结论: (1) 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 1.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宁夏亚东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46,177,044.44 元,评估价值67,189,554.85 元;评估增值21,012,510.41 元,增值率为45.50%;负债账面价值106,617,045.30 元,评估价值105,567,045.30 元;评估减值1,050,000.00 元,减值率为0.98%;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60,440,000.86 元,评估价值-38,377,490.45 元;评估增值22,062,510.41 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结果为-52,500,000.00 元。 1.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38,377,490.45 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结果为-52,500,000.00 元,两者相差14,122,509.55 元。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可比上市公司与评估对象的相似程度较难准确量化和修正,因此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较难准确考量,而且市场法基于基准日资本市场的时点影响进行估值而未考虑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估市场法仅仅作为对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验证。 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师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我们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38,377,490.45 元为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2) 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评估结果 经过对宁夏亚东的偿债能力分析,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 年12 月31 日时的价值为52,600,000.00 元(取整)(大写为人民币伍仟贰佰陆拾万元)。 根据亚邦股份的董事会决议,亚邦股份拟通过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宁夏亚东100%股权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因此在上述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亚邦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宁夏亚东100%股权价值为零;经过对宁夏亚东的偿债能力分析,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 年12 月31 日时的价值为52,600,000.00 元(取整)。 (二)定价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34 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本次拟转让的宁夏亚东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为-38,377,490.45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价值为52,600,000.00 元(取整)。该评估价已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手续。参照评估价值,本次打包挂牌转让价格为5260.01万元,其中宁夏亚东股东全部权益挂牌价格100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宁夏亚东的债权挂牌价格5260.00万元。本次挂牌价格根据标的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和主要资产构成的实际情况参照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清远市鑫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4、产权转让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控股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2000万元出资额)及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9100万元债权。以下均称产权。 5、产权转让方式: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6年6月30日经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经过公开竞价,由乙方依法作为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6、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柒仟肆佰零伍万零壹佰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7405.01万元〗转让给乙方(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2145.01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5260万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3702.5050万元(含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内,乙方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3702.5050 万元付清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按年化 3.5%的利率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一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乙方以标的企业的厂房土地抵押、标的企业 100%股权质押及受让方实控人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双方结算完首笔款并签署担保合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向产交所申请产权交易凭证。 7、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3)产权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 (4)甲方对其提供的表册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表册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6)乙方将原标的企业注销,将其资产并入本企业或其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需要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7)甲方转让股权后失去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所涉的工商变更、字号变更应一并在股权变更时办理相关手续。 8、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1)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相关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甲、乙双方将产权交易相关费用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产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9、职工安置方案 (1)标的企业的职工由甲方依据《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2)上述《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企业2026年2月6日召开的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10、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指《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中记载和披露的债权债务。 (2)《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中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表述,鉴于该函证现状,甲方无法对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确认,乙方应接受并认可该现状。 (3)标的企业可能存在因为未决诉讼、对外提供担保、产品质量、涉税事项等原因而产生的或有负债,由于这些债务尚未发生,因而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乙方应接受并认可该现状并自行承担这些或有负债。 (4)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10、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1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首笔转让款3,702.5050万元,剩余转让价款将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六、本次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股权及公司对其的债权,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将对公司现金流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效能,聚焦公司核心主业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1.86万元。本次交易产生的损益及其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夏亚东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是对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100%股权及债权事项的确认。根据相关规则,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将通过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打包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博化工”)100%股权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首次打包挂牌转让价格为9,530.01万元,其中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挂牌价格100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价值挂牌价格9,530.00万元。 ●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1005号评估报告,截至2026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本次拟转让的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为-63,472,207.62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价值为95,300,000.00元(取整)。该评估价已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手续。 ●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审批。 ● 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以最后的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聚焦核心主业发展,公司于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在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本次拟转让股权及债权将作为一个资产包打包处置,本项目若形成竞价,则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道博化工股权及债权的公开挂牌打包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确定及调整挂牌价格、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过渡期安排、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2026年9月30日,公司就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事项在常州产交所网站进行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在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2026年9月30日,公司就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事项在常州产交所网站进行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在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本次公开挂牌打包转让价格为9,530.01万元。其中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挂牌价格100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价值挂牌价格9,530.00万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相关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尚未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由两部分组成: 债权资产:公司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 股权资产:公司所持有的道博化工100%股权。 2、基本信息 ■ 公司不涉及为道博化工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前期,为满足道博化工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对其借款余额16,500.00万元。 3、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一 标的资产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标的资产二 标的资产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道博化工股权及债权将作为一个资产包打包处置,本项目若形成竞价,则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方案已由标的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将根据其方案妥善安置。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 1、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道博化工的股东全部权益及亚邦股份应收道博化工的债权。 2、评估范围: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道博化工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的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道博化工提供的2026年8月31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4,118,142.42元、175,431,504.50元和-101,313,362.08元。另外,道博化工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1项商标权及6项专利权一并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待估债权评估范围为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应收道博化工的债权。截至基准日,亚邦股份应收道博化工的债权账面原值为165,000,000.00元。该债权形成于2015年,系道博化工在集团资金结算中心开立的内部活期存款账户的贷方余额。内容为亚邦股份自2015年至2026年为道博化工提供的经营支持款项。该内部资金账户自2019年至今各年发生额及余额如下: ■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4、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 5、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价值进行评估。 在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分析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的变现价值,综合各项因素分析确定待估债权评估值。本次通过上述分析,确定亚邦股份道博化工100%股权价值及应收道博化工债权的价值。 6、评估结论: (1) 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道博化工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74,118,142.42元,评估价值111,364,883.03元,评估增值37,246,740.61元,增值率为50.25%; 负债账面价值175,431,504.50元,评估价值174,837,090.65元,评估减值594,413.85元,减值率为0.34%;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01,313,362.08元,评估价值-63,472,207.62元,评估增值37,841,154.46元,增值率为37.3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评估结果 经过对道博化工的偿债能力进行模拟分析,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时的价值为95,300,000.00元,与账面价值96,646,022.27元相比,评估减值1,346,022.27元,减值率为1.39%。 (3)亚邦股份所持有的道博化工100%股权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评估结果 根据亚邦股份的董事会决议,亚邦股份拟通过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打包转让其所持有的道博化工100%股权及对应收道博化工的债权。因此在上述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道博化工100%股权价值为零;经过对道博化工的偿债能力分析,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时的价值为95,300,000.00元(大写为玖仟伍佰叁拾万元整)(取整)。 (二)定价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及相关债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1005号),截至2026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本次拟转让的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为-63,472,207.62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价值为95,300,000.00元(取整)。该评估价已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手续。参照评估价值,本次打包挂牌转让价格为9,530.01万元,其中道博化工股东全部权益挂牌价格100元,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挂牌价格9,530.00万元。本次挂牌价格根据标的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和主要资产构成的实际情况参照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系通过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本次交易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交易的协议待挂牌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与摘牌方签订。 六、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公司对其的债权,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管理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效能,聚焦公司核心主业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本次标的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时间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一16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书瑄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600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5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2人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的开展,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是基于经营情况做出的,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十三号 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公司本期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主要产品染料的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 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同比上升。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注: 除了液碱价格有所下降外,公司大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上升。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亚娟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确认公开挂牌转让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以及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2027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2人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常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亚邦股份所持有的对道博化工的债权。本次拟转让股权及债权将作为一个资产包打包处置,本项目若形成竞价,则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道博化工股权及债权的公开挂牌打包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确定及调整挂牌价格、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过渡期安排、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故决定于2026年11月1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2027年度拟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通过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 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总额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预计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以及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情况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单位 1、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法定代表人:卢建平 经营范围: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截至2026年6月30日,亚邦股份总资产148,507.16万元,净资产98,112.84万元,营业收入40,233.67万元,净利润-2,412.76万元。 2、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陆斌 经营范围:染料、染料中间体、助剂及副产品的生产(按许可文件所列项目经营);原辅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亚邦华尔总资产79,789.53万元,净资产39,194.70万元,营业收入42,093.25万元,净利润2,112.52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华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华尔100%的股权。 3、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法定代表人:卢建平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易毒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亚邦进出口总资产11,829.96万元,净资产6,373.27万元,营业收入6,778.01万元,净利润-459.68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进出口100%的股权。 4、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方军强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云港赛科总资产7,859.33万元,净资产4,573.55万元,营业收入1,842.14万元,净利润-20.87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连云港赛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单位 1、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鹏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亚邦制酸总资产2,503.46万元,净资产-67.3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1.6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持有亚邦制酸51%的股权 2、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幸福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无机酸制造(该生产项目的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总资产9,968.05万元,净资产2,020.6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尚未投产),净利润-89.45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51%的亚邦制酸持有甘肃亚邦能源科技100%的股权。 3、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许小初 经营范围:三嗪酮、嗪草酮、苯嗪草酮、草铵膦、噻苯隆、氟噻草胺、双甲脒、2-氯-5-氯甲基吡啶、啶虫脒、丁醚脲、嘧菌酯、烯酰吗啉、苯醚甲环唑、精胺、4-甲基-2-肼基苯并噻唑、三环唑生产;植物保护;农业科技研发、农业机械、农机具研发;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蔬菜、花卉林木、农作物种植;农机服务、园林绿化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恒隆总资产7,785.16万元,净资产 -49,990.20 万元,营业收入2.69万元,净利润:-106.7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持有江苏恒隆70.6%的股权。 4、连云港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许小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金囤总资产2,822.86万元,净资产-17,630.5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19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70.6%的子公司恒隆作物持有连云港金囤100%的股权。 5、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亚邦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陆斌 经营范围:溶剂红111(透明红GS)、溶剂红52(透明红H5B)、溶剂红149(荧光红HFG)、溶剂红146(透明红FB)、溶剂红135(透明红EG)、溶剂红168(透明红KLB)、溶剂红169(透明红2Y)、溶剂红179(透明红E2G)、溶剂红207(透明红CHA)、溶剂黄33(柠檬黄4G)、溶剂黄157(柠檬黄HGN)、溶剂黄114(透明黄3G)、溶剂黄176(透明黄3GL)、溶剂橙60(透明橙3G)、溶剂橙107(透明橙R)、溶剂蓝63(透明蓝GN)、溶剂蓝35(透明蓝2N)、溶剂蓝36(透明蓝AP)、溶剂蓝59(油溶蓝N)、溶剂蓝78(透明蓝GP)、溶剂蓝97(透明蓝RR)、溶剂蓝104(透明蓝2B)、溶剂蓝122(透明蓝R)、分散蓝359(油溶蓝4G)、溶剂紫11(透明紫ER)、溶剂紫13(透明紫B)、溶剂紫31(透明紫RR)、溶剂紫59(透明紫R)、溶剂绿3(透明绿5B)、颜料黄147(颜料黄GN)、分散红F3BS、分散红CNB、分散红WW-3BS、分散红SBWF、1,4-二羟基蒽醌隐色体、1-甲胺基-4-溴蒽醌、4-溴-N-甲基-1(N)-9-蒽并吡啶酮、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氯化钙、醋酸钠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道博总资产6,730.1万元,净资产-9,921.93万元,营业收入757.24万元,净利润:588.16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江苏道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道博100%的股权。 6、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亚邦路1号)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佳麦总资产423.19万元,净资产-3,792.89万元,营业收入0.04万元,净利润:-9.04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持有佳麦51%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综合考量了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有充分的掌控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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