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到期收回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9.4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买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237.2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新购设备尚未安装完成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95.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买三年期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17.2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贴现的非6+9银行票据尚未到期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5.25%,主要原因为期初计提的工资及奖金在报告期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4.01%,主要原因为期初计提的税金在报告期缴纳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63.2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背书非6+9银行票据未到期增加所致。 9、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62.5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的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同期增加39.1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业务经费及服务费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同期增加47.3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化影响所致; 3、其他收益较同期增加41.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107.0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38.6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6、利润总额较同期增加53.5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90.3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承兑保证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203.3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60.4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6-04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聘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原因:鉴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履行邀标招标程序并根据中标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8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3层1601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0余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7,870.57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75,128.95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29,585.26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 审计收费5,851.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经审计):9,490.1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 案件1判决结果已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案件2正在审理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 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厉卫东,于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及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德斌,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等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6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7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厉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德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厉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德斌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审计所需配备的各级别工作人员与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本期审计收费69万元(含增值税),较上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9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履行邀标招标程序并根据中标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也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6-04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远东传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于2019年9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93,7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制作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15,661,2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8,038,750.00元。计划投资“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的要求,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6-04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28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名),缺席会议的董事0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硕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三:《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履行邀请招标程序并根据中标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6-048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0日0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16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1699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6年11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374-5650017 电子邮箱:sec@yodonchina.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169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461111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6”,投票简称为“远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6-04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