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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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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2026年9月30日公布的《2026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的行业分类已由原来的“E48土木工程建筑业”变更为“C36汽车制造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雅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辉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辉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余雅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辉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辉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雅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辉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辉凌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6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孙岩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孙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孙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孙岩先生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孙岩先生的辞任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7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1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公告中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265,228,830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07,671.79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但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实施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84,096,10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265,228,8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671.79万元(含本数,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及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5、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06.36万元;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94.86万元。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上期持平;②较上期减少10%;③较上期增加10%。
  6、在预测及计算2026年度相关数据及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和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2025年出现亏损,因此若采用2025年利润数据作为计算基础且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实施完成,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项目建成并完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已通过并购重组布局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本次实施“年产1,000万套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及“年产300万套IMU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业务布局,扩大核心产品产能规模,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与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优化产品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产品中,低压传感器为金属高压油箱的核心配套部件,项目投产后可实现该类传感器自主化生产,降低外部采购依赖,提升主营业务的产品质量、交付稳定性与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压传感器及IMU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有助于完善公司在汽车压力感知、动态感知系统的核心部件布局,构建协同互补的产品矩阵。通过丰富产品体系,公司将有效分散单一产品经营风险,充分发挥技术协同与应用协同效应,增强与提升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与行业地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基于公司技术积累针对新型凹模陶瓷芯体研究、压力传感器专用ASIC、车规高定性MEMS压力芯片、低成本高精度位姿参考系统、GNSS/INS算法AI自适应优化系统等相关技术进行攻关,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储备,强化公司产品技术优势。该项目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效率,同时也将缩短交货周期,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快速抢抓发展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错失业务拓展良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组建一支由汽车零部件行业资深专家领衔的研发团队,成员横跨电子工程、材料科学、机械制造等多个学科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淀与强大的技术攻关能力。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汽车零部件领域拥有多年技术研究,对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变化有前瞻性的把握能力,能够深入了解压力传感器、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及其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并以此为出发点,快速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开发,凭借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产业化经验,调配、优化、设计出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此外,伴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公司引入更多优秀的技术研发人员,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人员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结构合理且充足的人员储备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在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技术经验,同时围绕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业务,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工作。经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的生产方面已拥有一系列技术储备,在压力传感器方面,公司目前已完成MEMS压力单元与ASIC的自主研发,同时以陶瓷电阻为技术基础自研了陶瓷模组,并持续扩展不同芯片适配陶瓷方案,针对客户需求开发了精度适配的产品。在IMU惯性测量单元产品方面,公司通过软件设计、算法设计、硬件设计的优化,持续升级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稳定性。目前公司车载IMU模组、高精度IMU模组、高精度组合导航系统P-BOX、姿态传感器等产品均达到小批量试产送样阶段。
  综上所述,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条件。
  3、市场储备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分别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进一步强化,2025年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0%和28.2%。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为我国压力传感器及IMU惯性测量单元等汽车零部件产业构建了长期稳定的市场空间,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汽车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挑选零部件供应商普遍采用合格供应商准入机制,构建了完善且严格的认证体系。零部件生产企业需在研发能力、采购管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达到整车制造企业标准,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在产品生产与质量管控方面,公司目前已建立覆盖原材料采购、样品试制、批量生产、出厂检验与验收等全链路质量管理体系,以严苛的质量管控标准保障产品品质稳定可靠。凭借在金属高压油箱领域的积累,公司目前已与理想汽车、零跑汽车、奇瑞汽车、岚图汽车、上汽大通等多家知名整车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树立良好口碑。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储备,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储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及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高市场份额。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合伙企业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合伙企业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合伙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顺景科技公告编号:2026-088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NEVY POWER SYSTEMS,S.L.(中文名称:尼威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西班牙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西班牙尼威”)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7,514.00万元,按照2026年10月2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其中西班牙尼威注册资本为280.00万欧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和西班牙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备案或批准的金额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及外汇登记,并需完成西班牙境内企业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审批或登记等程序。相关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西班牙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等方面与中国存在差异,且本次投资涉及多层境外子公司架构,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对境外子公司有效管控、跨境合规等方面的风险,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实现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推动海外业务发展进程,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已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NEVY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中文名称:尼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尼威”)。新加坡尼威拟出资280.00万欧元设立西班牙尼威,并由西班牙尼威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西班牙投资建设生产基地,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该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7,514.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新公司设立及相关项目开展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等。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加坡尼威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新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西班牙投资建设生产基地,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进一步提升欧洲区域配套与服务能力。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班牙尼威尚处于筹备阶段,具体信息尚未确定,最终以西班牙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名称:NEVY POWER SYSTEMS,S.L.(中文名称:尼威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0万欧元
  注册地址:西班牙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等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西班牙尼威的董事、管理层人员按法规要求设置并由股东委派。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采用货币出资方式,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相关资金将在1,000.00万欧元限额范围内分阶段审慎投入,投资款主要用于设立及运营境外公司、厂房租赁、设备采购、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本次对外投资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和西班牙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备案或批准的金额为准。西班牙尼威成立后,新加坡尼威对其注册资本也将根据当地注册资本实缴需求及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缴纳。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进行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系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及潜在市场前景作出的审慎决策。通过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有利于提升海外市场响应速度与客户服务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本次投资完成后,西班牙尼威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及外汇登记,并需完成西班牙境内企业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审批或登记等程序。相关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西班牙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等方面与中国存在差异,且本次投资涉及多层境外子公司架构,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对境外子公司有效管控、跨境合规等方面的风险,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累计对外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5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含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内,但不含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对外投资)的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7,714.00万元。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顺景科技公告编号:2026-092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3日、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7,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雅俊、刘建哲、何祖洪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回避表决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0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2-67777937
  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联系人:顺景科技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
  二、关于其他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对预案的修改,同步修订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公司总股本、发行数量上限以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测算的对应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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