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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姚毅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该冻结系其办理询价转让业务形成。姚毅先生直接持股冻结数量为16,277,362股,本次询价转让实际转让股份数量为13,300,745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7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至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姚毅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顾宝兴 独立董事:王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至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10-52349555 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保险合同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之前的保险合同会计处理与本准则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合同组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对合同组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也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法。企业进行追溯调整的,无需披露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受影响的项目和每股收益的调整金额。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71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天开路凌云光工业人工智能太湖基地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3日 至2026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2026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宝兴 渠艳爽 联系电话:010-52349555 邮箱地址:BODoffice@lusterin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姚毅先生、王文涛先生、杨艺女士、许兴仁先生、刘济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姚毅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王文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杨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许兴仁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刘济帆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兰涛先生、叶林先生、赵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兰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叶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赵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同时,本次股东会将一并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姚毅先生、王文涛先生、杨艺女士、许兴仁先生、刘济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兰涛先生、叶林先生、赵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兰涛先生、叶林先生、赵乐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学习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毅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95年1月至1997年6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光波所教师。1997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凌云光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2年8月,姚毅先生与杨艺女士、卢源远先生等人共同创立了凌云光,自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姚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937,073股;通过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854股股份;通过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9,516股股份,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87,092,44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33%。姚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杨艺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毅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文涛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在读。1997年天津大学材料系本科毕业,毕业后加入中电科46所任技术工程师,从事特种光纤预制棒的开发;2000年3月至2001年10月,加入深圳开发科技股份公司任职光通信部项目开发经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凌云光通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年9月至今,历任凌云光销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目前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26年9月,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在读。 王文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83,703股,持股比例为2.8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涛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艺女士,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工程物理专业本科。1996年8月至2002年8月,筹备设立北京凌云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并在其设立后担任监事。2002年8月,杨艺女士与姚毅先生、卢源远先生等人共同创立了凌云光,目前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3月16日至今,任机器视觉产业联盟副理事长。 杨艺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39,767股;持股比例为4.95%。杨艺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毅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艺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许兴仁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2002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资深处长。2018年01月至2025年02月,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iPEBG事业群资深副总。2025年03月至今,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iPEBG事业群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富联智能工坊(郑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许兴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兴仁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济帆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工学博士。2012年至2016年,任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7年至2019年,任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20年至今,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信息技术投资部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浙江恩碧技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任上海羲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宁波伏尔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济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济帆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兰涛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1988年至1993年,任航空航天部014中心研究室副主任;1997年至2013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战略部部长;2013年至今,任深圳市领创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5月起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兰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兰涛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叶林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超聚变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秀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社会兼职包括,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叶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林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赵乐先生,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天津审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赵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乐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982.67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91.70万元,共计确认2,774.3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6年第三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82.6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91.7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774.3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9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就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在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并在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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