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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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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6年7月20日,公司的子公司一汕头联泰数据有限公司获得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资质确认书》(华侨管试第00002号),确认汕头联泰数据有限公司为汕头词元出海业务资质企业,确认内容为词元供应服务、词元平台服务、词元增值服务,证书有效期自2026年6月24日起至2028年6月23日止。词元出海业务依托地方来数加工试点政策开展,业务合规、试点资质、跨境数据监管政策目前处于探索阶段,后续规则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2026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批复,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项目(厂区)自2026年8月1日开始商业试运行。
  (三)2026年8月12日,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联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对深圳市星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深圳市联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深圳市星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488%。
  (四)2026年9月29日,公司与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出售公司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已在2026年9月29日进行了首次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不适用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控股股东一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黄建勲先生、黄敏虹女士;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荣先生、林锦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候选董事黄建勲、张荣、林锦顺分别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处分决定书》〔(2024)184号〕,该处罚、处分所涉事项为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主要涉及资金占用的违规事项系历史事项,现已全面整改完毕,相关问题已经解决;处罚对应的违法状态已消除。黄建勲、张荣、林锦顺不存在证券市场禁入、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法定任职资格。
  黄建勲、张荣、林锦顺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熟悉公司主营业务、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的关键信息。为保障公司经营战略实施的连续性,避免董事会及管理层出现关键经验断层,降低换届带来的经营波动风险,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运行,继续提名黄建勲、张荣、林锦顺为新一届董事候选人具有必要性。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卫国先生、李松先生、何如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姚卫国、李松、何如桢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建勲,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1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黄建勲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情形。
  黄敏虹,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主任助理、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前海金橙山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力主管、深圳市中昌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深圳市康达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市隆光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湖北顗泉种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宏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广东联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黄敏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情形。
  张荣,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4年2月至2005年4月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主管;2005年4月至2008年3月任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商务部经理;2007年4月至今任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邵阳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荣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情形。
  林锦顺,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至2011年任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林锦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情形。
  姚卫国,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卫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李松,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专业:人文地理学)。2008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新疆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松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何如桢,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学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预算与资产管理项目主任,兼任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厦门市统计局综合处干部(2022一2023,挂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议专家,Eurasian Business Review等期刊匿名审稿人。
  何如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一11:30、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11月10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李启亮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公告。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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